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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部分

這些解釋。在同一天的另一份急電中,東京事先通知其駐美使節,要他們天天收聽日本的短波新聞廣播,以注意預示有緊急情況的密碼警報,一聽到這種訊號,他們必須把大使館內的密碼本和機密檔案統統銷燬。

就在東京向他們發出這些指示的同時,野村也向本國發出一份電報,懇求政府不要在中國事件業已持續了四年之後,又發動一場新戰爭,他再次建議,“以互讓精神”來謀求暫時和解。他要求把這些意見轉達給東條。可是,他得到的答覆是,不接受他的建議,重申了命令他提出建議B的指示,並通知他說,東條完全同意這些指示。於是,在11月20日——美國感恩節那天——野村和來棲向赫爾遞交了建議B。野村彙報說,赫爾對第六點,即要求美國停止對華援助這一點,感到“極為詫異”。赫爾對兩位日本使節說,美國援助中國的目的,同美國援助英國的目的一樣,並說,只要日本仍然同希特勒結盟和堅持在東亞推行新秩序,美國就繼續援助中國。11月22日,東鄉答稱,如果美國願意接受日本提出的建議B,東京不會反對羅斯福為中日和談從中斡旋。東鄉又說,一旦中日實現停戰,美國就無需繼續援助重慶了。在同一天早些時間的一份急電中,東鄉已經把最後限期從原定的11月25日延遲到11月29日,假如到那一天日本能夠同美國、英國和荷蘭達成協議的話。“在這之後”——就是說,如果還沒有達成協議的話——“自然而然會發生一些情況。”

赫爾在他的《回憶錄》中雖然把日本人提出的建議稱為“荒謬絕倫”,但是他在當時是否覺得如此,倒是值得懷疑的。誠然,這些建議作為一種暫時的協議,無疑尚須作一定的修改,卻也不是一無可取的。日本人表示願意消除由於日軍出現在印度支那南部而對暹羅、馬來亞和荷屬東印度構成的直接威脅。回顧美國之所以於1941年7月對日本採取財政和經濟方面的制裁措施,就是由於這種威脅的緣故。倘若日本人這時完全改變了這種政策,反過來要求把他們在美國和其他地方的資產“解凍”,這也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從下面可以看到,他們並不要求撤銷1941年7月以前美國對日本輸出物資所實施的許可證措施和其他限制。可是,他們要求美國供應“所需要”數量的石油此時也難以被接受。11月26日。東鄉告訴野村說,日本每年想從美國進口四百萬噸石油,從荷屬東印度進口一百萬噸;他說,這相當於禁運之前日本一直進口的數量。但是,他有思想準備,可能得不到這麼多;如果說,日美協定的成敗決定於這一點的話,他或許會大大減少進口數量,以求達成協議。毋庸置疑,如上所述,即使能按這些條件達成協議,對於這個協議應當如何解釋,雙方仍有可能發生爭論。但是,這樣就不至於聽任戰爭迅速爆發,再加上德國於1941年至1942年之交的那個冬天在俄國的挫敗對東京產生的影響,或許已經使形勢起了決定性的變化。再說,如上所述,羅斯福本人曾經提議要同日本簽訂一項暫行解決辦法或者臨時協定,美國國務院遠東司的官員們也正在為此準備草案。此外,他們還在草擬一份全面解決計劃的最後草案,打算同暫行解決辦法一齊提出去。

11月22日,赫爾同澳大利亞、英國、中國、荷蘭的外交代表們會晤,給他們看了日本11月20日的建議B以及國務院擬定的暫行解決辦法的草案。後一檔案包括的條款概括如下:

1。日本和美國同意,除非受到攻擊,它們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從擁有軍事設施的各自據點越過太平洋地區的任何國際邊境進軍。

2。日本“立即”從印度支那南部撤出軍隊,不在那裡修建任何新的軍事設施,並把在印度支那北部的兵力限制在最多二萬五千人。

3。美國和日本政府撤銷各自的凍結措施。一方向另一方的出口“仍然按照各自根據國防需要而制定的出口管理措施辦理。”

4。美國政府立即同英國和荷蘭政府聯絡以期促使兩國政府同日本簽訂一項類似的協定。

5。美國政府對日中進行和談,或者對日中在和談期間安排休戰,“不表示反對”。“美國政府對於這類談判主要關心的,只是使之以構成日美兩國政府當前會談的主要精神的基本和平原則作為基礎和範例。”如果日本和中國一致同意,和談可以在菲律賓舉行。

6。暫行解決辦法是一種臨時措施,其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必須經過共同協議才能延期。

澳大利亞、英國和荷蘭的使節對美國打算給日本的這一答覆都表示贊同。甚至連中國大使對此也不表示“嚴重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