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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他想和我的爸爸簽約。不是那支樂隊,只有他們的歌手,託尼·亞當斯。那麼當然,他簽了。他的第一首試唱歌曲名叫《別樣紅》,他和一個名叫“防暴隊”的演唱組聯合錄製了這首歌。我爸爸正在排練B面的時候,他聽到了喬·米克去世的訊息。喬·米克的工作室在郝羅威一家皮具店的上面,是一間改建了的臥室,他的房東太太就是皮件店的老闆。事實上,爸爸前一天晚上還去了一次。

沒有人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喬·米克的公寓裡有一支獵槍,這支獵槍是他的另一個通俗歌星海因茲的,他在“龍捲風”樂隊唱歌。他之所以買這把獵槍,是因為他的歌迷們任何時候都會出現,而他實在招架不了了。喬·米克一定是和房東太太吵了一架——我爸爸說他們更像是母親和兒子的關係,他們總是要給對方送一些禮物——那天晚上;他們吵架的時候,他開槍殺了她,然後上樓自殺了。

現在因為我爸爸已經和喬·米克簽訂了合同——雖然喬死了,但是合同沒有終止——他不能和其他任何人簽約。

託尼·亞當斯在合同終止前不能做任何事——這是一個為期五年的合同。面臨同樣問題的另一支樂隊是“蜂房”。這個樂隊的女鼓手蜜兒想單飛,但她和我爸爸的境遇一樣,無法單飛。

假如他沒有參加喬·米克的預演,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音韻”甚至在萊森戲院演出,在漢堡有預約,就像甲殼蟲樂隊一樣。但是樂隊裡有一個人本來是不想參加的——他是惟一有正式工作的人,他在郵局工作。事情就是這樣。

他們從來。沒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