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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乏,資本不足,技術落後。在這種形勢下,臺灣當局決定透過“以農業培植工業”,重點發展消費品工業以替代進口,節省外匯和增加就業。

1953…1956年間,隨著土地改革的順利完成,農業生產年均增長率為5�7%;1957…1960年間為4�3%。農業產業結構也發生變化,大量的農產品及加工品開始外銷,農業快速發展還為工業提供了勞動力、原料與消費市場。臺灣利用農業經濟發展迅速的有利時機,採取“養雞下蛋”的辦法,在繼續增加農業投資的同時,主要採取工農業產品不等價交換,實行農產品低價政策和積極拓展農產品出口貿易等措施,將農業剩餘有效地向工業轉移,加速了工業部門的資本積累,“以農業培養工業發展”。1953年,臺灣開始實施第一期四年經建計劃,決定發展進口替代工業,即重點發展消費品以替代進口,大大提高了工業的發展水平。但50年代後期,進口替代工業因島內市場的飽和而產量過剩,使得工業增長速度減緩。於是,當局開始採取鼓勵出口政策,臺灣從此走向出口擴張的經濟發展新階段,並取得明顯的成果,臺灣進入了經濟發展的新階段。

60年代,臺灣經歷了從以農為主到以工業生產為主的轉變。這個時期農業生產的任務是生產足夠糧食以保障整個臺灣的糧食供給,為以後的經濟發展奠定基礎。為將農業增產的好處轉向工業部門,以加速經濟發展,臺灣長期實行低糧價政策。臺灣為維持低糧價採取的措施包括,實行糧食出口管制,糧食出口由糧食局統籌辦理,禁止民間自由出口;實施公、餘糧徵購以充分掌握糧源;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