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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於是,案件演變成印度獨立運動的前哨*,雙方劍拔弩張。想不到在法庭上,經控方律師重組案情,少婦忽然發現原來一切只是自己的幻覺,決定臨時撤銷指控。被告獲當庭釋放,成為印度民族英雄,但也因為所有私隱(包括喪妻後種種絕密的性私隱)被揭發而深受傷害,對英國人(和他們所代表的文明體系)徹底失去信心,選擇逃離英屬印度,前往依然由土王統治的“茅邦”(Mau),過著沒有白人在左近的新生活。

現代心理學結合《大塊頭有大智慧》的“業”

為什麼同情印度人的白種婦女到了個人獨處的時刻,卻產生被當地人侵犯的幻覺? 為什麼白人律師的走過場式盤問,卻能讓當事人從靈魂深處明瞭一切? 她們真是“好人”嗎? 這些,都是作者的曲筆,更是導演的曲筆,值得玩味。上述屬於現代心理學範疇的疑問,在電影的印度教婆羅門教授眼中,都成了因果報應的“業”(Karma)。他說,“不管我們怎麼做,結果還是一樣”,相信假如不是“業”,兩名英國婦女就不會無緣無故來到印度,也不會發生這種意外。表面上,這論調相當宿命,而且消極。但在某種程度上,正是由於電影的白人和印度人都主觀地相信有不能解釋的“業”的存在,他們才分別有了“種族優越”(因為英國人累積了優越指數)或“反抗侵略”(因為英國人其實並未累積夠優越指數)等意識,才會做出種種主觀的對應“業”的抉擇,儘管什麼是“業”、有沒有“業”,誰都不知道。

英國婦女同情印度人,質疑英國人到那裡是“作業”,但也認定了以前印度的“業”導致今日如斯田地,以為“業”足以解釋何以毋須易地而處地為殖民當局或印度人設想。英國奶奶決定一個人在東方流浪至死,作為潛意識的贖罪,年輕貴婦則忽然對自己的真正心跡覺悟,發覺原來自己不愛那位為殖民地工作的未婚夫,這些“頓悟”都是和她們的個人心理狀態有關的。儘管二人信奉的意識形態和麵對的客觀環境相當接近,但行為各異,這就是心理學的微妙之處了。將虛無縹緲的“業”和現代心理學結合在一起,讓不同人的心理對“業”作出不同反應,這種處理,就不是純粹的宿命。反觀杜琪峰的港產片《大塊頭有大智慧》,單靠前世今生來解釋“業”,前生是日本兵的大好人張柏芝,在今世並無修改命運的任何空間,始終難逃變成恐怖無頭女屍的悲慘結局。應該說,《印度之旅》對“業”的處理,是更符合人性的。

電影改變小說,製造大團員和諧結局

然而同樣的小說、同樣的佈局,到了內地學者眼中,卻容易成了徹底掩飾殖*義的罪證,原本的個人或群眾心理元素,就彷彿不見了。根據陳紅研究,《印度之旅》那些同情印度的白種人,都只是以東方主義的視角閱讀問題,都是在獵奇,沒有其他。他們對東方人無疑是同情的,但那只是形式主義的同情,固然沒有達到願意和東方人同化、融合的境界,更是為了延續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由上而下地同情、憐憫子民。換句話說,那對英國婦人不過是做好事的壞人,骨子裡她們依然是英國人的工具。陳紅認為《印度之旅》的精髓,就是將東方人一律視為“他者”,英國人一律歸入“我者”。當然,這是片面的事實,也可以是將薩義德的東方主義概念,完全變成毛澤東哲學的敵我矛盾(雖然兩者也確有相似)。可惜如此演繹,難免大大降低了小說的深度:畢竟在印度獨立後,雖則今人已不可能為殖民統治服務,但透過同樣的佈局、同樣的主角,依然會催生同樣的故事。

也許有見及此,大衛·裡恩處理的電影,就故意將《印度之旅》原著的結局改掉。根據原著小說,那位身為殖民體系疑似精英的印度醫生被當庭釋放。重獲新生後,他堅拒和原來深深嚮往的英國繼續打交道,視昔日只求被提升為假洋鬼子的人生目標為恥辱,就是對舊日的白種友人,也要劃清界限,因為他發現,原來“在印度獨立前,我們不可能有真正的友誼”。電影結束時,阿齊茲醫生最後卻“良心發現”,決定寫信原諒那位誣告他的英國淑女,又和從前在城市認識的一位英國官立學校校長冰釋前嫌,更在避難的土邦“茅邦”與他相擁告別,一笑泯恩仇。

這些改變,當然和電影拍攝的年份有關。《印度之旅》在1984 年上映,當時印度已獨立40 年,和舊宗主國英國也早已化敵為友,60 年前的政治文宣,已成過眼煙雲,再談不上什麼“為殖民政府宣傳”。在1984 年,提起南亞次大陸,輿論只有兩個題目:(1)印巴衝突,因此電影鋪墊了一些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矛盾的伏筆(雖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