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聽取了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所作的《陝甘寧邊區政府對邊區第一屆參議會的工作報告》。報告強調指出:“邊區今後工作的總方針,就是團結邊區全體人民,堅持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堅持持久抗戰,保衛邊區,保衛西北,保衛全中國,為爭取抗戰最後勝利,實現三民主義新中國而奮鬥。”'《解放》第68期,1939年4月4日。'
會議還聽取了邊區政府各廳、處以及高等法院的工作報告。經過熱烈的討論,大會一致透過了政府工作報告和《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是由中國共產黨陝甘寧邊區委員會提出的,它是中國共產黨為之奮鬥的革命三民主義在陝甘寧邊區的具體實施。綱領規定在邊區實行“堅持鞏固與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團結全邊區人民與黨派,動員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為保衛邊區、保衛西北、保衛中國、收復一切失地而戰”的徹底的民族主義;“發揚民主政治,採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記名的選舉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機構,增強人民之自治能力”的徹底的民權主義;“確定私人財產所有權,保護邊區人民由土地改革所得之利益”,“增加農業生產”,“發展手工業及其他可能開辦之工業”,“發展邊區商業”,以改善人民生活的徹底的民生主義。'《解放》第68期,1939年4月4日。'
會議還透過了《陝甘寧邊區政府組織條例》、《陝甘寧邊區選舉條例》、《陝甘寧邊區各級參議會組織條例》、《陝甘寧邊區土地條例》和《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組織條例》,以及根絕漢奸、土匪,擴大地方武裝和統一戰線,發展經濟、教育等12件重要提案。
大會選舉高崗為陝甘寧邊區參議會議長,張邦英為副議長,選舉高崗、張邦英、毛齊華、崔田夫、陳伯達、周長安、路誌亮(女)、王觀瀾、高述先為邊區參議會常駐參議員。選舉林伯渠力邊區政府主席,高自力為副主席,林伯渠、高自力等15人為邊區政府委員。選舉雷經天為高等法院院長,曹力如為邊區政府秘書長。
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的召開,具有重大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邊區參議會的創立,使邊區的人民抗日民主運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它奠定了邊區抗日民主政治的基礎,保證和推動了邊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項事業的發展,並且為各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以至全國實行民主政治樹立了榜樣。
1939年2月6日,邊區政府委員在延安宣誓就職,第一屆民選政府正式成立。至此,邊區各級抗日民主政權機關進一步健全起來。朱德指出:“在中國,由議會選舉政府,決定施政方針,邊區是第一個。”'《陝甘寧革命根據地史料選輯》第3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5頁。'
陝甘寧邊區的政權結構是:
(一)參議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參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
(二)政府機關,設邊區、縣、鄉三級,主要領導人由同級參議會選舉產生。專員公署和區公署,分別為邊區政府和縣政府的派出機關。
(三)司法機關,邊區設高等法院,專區設高等法院的分院,縣設縣法院,邊區和縣的法院院長,由邊區和具參議會選舉產生,邊區參議會、邊區政府和邊區高等法院,是三者統一的一元化的民主集中制。
陝甘寧邊區的政權是抗日人民的政權,它的階級基礎除了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外,還包括了其他一切願意抗日的階級、階層。“這種政權,是一切贊成抗日又贊成民主的人們的政權,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和反動派的民主專政。”'《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741頁。'
它實行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陝甘寧邊區的民主政治,突出地表現在人民當家作主,實行民主選舉等方面。
第一、邊區政權是真正的抗日的人民的政權。它屬於抗日的人民,一切抗日人民都能夠而且被吸收參加政權工作。
邊區的最高權力機關邊區參議會、邊區最高行政機關邊區政府以及各級地方參議會和政府,都由人民選舉產生。《陝甘寧邊區各級參議會組織條例》中規定,“邊區各級參議會為代表邊區之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參議會之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之”;邊區參議會之職權:“選舉邊區政府主席、邊區政府委員,及邊區高等法院院長;監察及彈劾邊區各級政府之政務委員;批准關於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及地方軍事各項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