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之急和生活前景大為不同。對這些後來者的首先要求和期望卻是豐厚的嫁妝、強大的社會關係和多樣化的個人技能,包括音樂、刺繡、素描,也許還包括會用法語和義大利語對話。♂米♂花♂書♂庫♂ ;http://www。7mihua。com
第一部分還包括已婚者是如何明白婚姻的意義以及婚姻對他們的要求的,包括規則、指南、目的和獎勵。我們將回顧婚禮的演進和已婚狀態的定義(兩者不是同義詞)。“婚姻與家居”一章探究了構成婚姻體驗的日常生活的現實。例如瑪莎和大衛·萊特的生活。“你們要生養眾多:作為婚姻核心的子女”一章集中討論育兒的方方面面,包括節育、生產、護理、訓練、教育、關愛、管教、悼念等等。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係既特殊又是爭論焦點,也是聯絡過去與現代的一條重要的線索。過去,死亡結束了很多年輕人的婚姻,而現在離婚充當著這個角色。“出現問題怎麼辦”一章概述了配偶對婚姻破裂問題(重婚、分居甚至謀殺)的處理方式,但我們的重點是考察複雜的離婚制度以及監護權和財產的分配。
透過從社會和個體的層面分析歷史上的婚姻的核心價值與實際,第一部分將帶你近距離觀察過去,關照現實,設想未來。瞭解歷史上的婚姻,有助於更好地認識和解決現代社會的婚姻問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不要把歷史上的婚姻浪漫化,因為就像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家居斯塔夫·福樓拜所說的那樣:“對歷史的無知導致我們誹謗自己的時代。”我們自己的時代當然也非常有趣,第二部分將要講述的就是漫長婚姻歷史中最新的篇章。
第一章 過去的丈夫與妻子(1)
配偶
1670年11月10日,加拿大魁北克城地方督察吉恩·泰倫給法國的財政部長寫了一封信:“被送到新法蘭西的年輕婦女(所謂的‘國王之女’)都結了婚,並且幾乎都已懷孕或育有子女,此事證明該地區具備充分的人口繁育條件。本人強烈建議那些準備(明年)到該地區來的婦女具有可觀的相貌且身強體壯,適應當地的勞作,或者至少具備一些操持家務的技能……最好由其教區牧師或原籍法官開具證明,確保她們是自由之身並適合婚配。”
信中所描述的這一野心勃勃的“配種”計劃成功地招募到了737位婦女,人稱“國王之女”,她們遠離故土法國,來到以毛皮貿易聞名的新殖民地——新法蘭西,那兒的男人數目遠超女人,所以無論是士兵、移民還是毛皮貿易商都渴望娶到老婆。大部分“國王之女”出身貧寒,半數以上的人是孤兒,除了姿容可觀與善於持家之外,不少人還能識文斷字甚至計算賬目,另外,國王還給她們每人至少50裡弗的嫁妝(國庫空虛的時候例外),很快她們便找到了丈夫。
其中,19歲的凱瑟琳·保羅是法國拉羅謝爾人,嫁給了26歲的石匠兼農夫艾蒂安·坎波,兩人生了15個孩子。來到新法蘭西時,29歲的馬杜麗娜·蒂博爾與剛剛喪偶的吉恩·米洛結婚,他是個製作精密工具的專家,與蒂博爾生了6個孩子。只有極少數的婦女做出的一些不端行為,讓計劃的贊助人失望。例如凱瑟琳·桂茜冷,其生活方式令時人不齒,還曾經被法庭以賣淫罪判刑。她有好幾個私生子女,卻連自己與丈夫合法的婚生子女都不願撫養,任由別的家庭前來收養。然而,聲名狼藉如凱瑟琳,也不難覓得配偶,她一共離婚兩次,並很快有了第三次婚姻。如泰倫和其他法國官員所願,身強體壯的“國王之女”們生養眾多,甚至連現代的法裔加拿大人皆是她們的直系後裔。憑藉其個人品質與技能,她們在17世紀陽盛陰衰的法屬加拿大殖民地婚姻市場上證明了自己的價值,同時也行使了選擇未來丈夫的權力。“國王之女”的監護人、烏爾蘇拉修道會高階監事瑪麗·德·蘭卡納斯嬤嬤認為,選擇夫婿之時,她們首先考慮的問題是男方是否擁有房產。根據較早來到新法蘭西的婦女的經驗,沒有合適的住處,會給婚後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直到宜居的新房建造完成之後,情況才會有所改觀。
1667年,一批“國王之女”抵達魁北克。當地官員向其中地位高者致意,一旁,熱切的單身漢們在列隊歡迎新人的到來。
第一章 過去的丈夫與妻子(2)
如同歷史上的新法蘭西殖民地一樣,社會中的各個階層都有其特定的擇偶標準,而且,無論何時何處,想要確定一段婚姻,都應從考察配偶雙方本身開始:他們是怎樣的人?兩人有哪些共同點?雙方對婚姻有何期望?他們為什麼要選擇對方作為結婚物件?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