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解決青春期荷爾蒙失調的問題。為了保持崇兵尚武的社會文化,古代斯巴達人對本族的未婚少女——他們稱為“parthenoi”——加以訓練,以確保她們將來能夠生育嚴格遵守紀律的強壯勇士,從而在希臘各城邦中保持軍事領先的地位。身強力壯、適應性強的“parthenoi”至少要滿18歲才能結婚,婚後她們無拘無束的生活也就結束了,因為要與丈夫或公婆生活在一起。不過,如果新郎不滿30歲,他必須繼續住在軍營中,只有“在黑暗的掩護下,瞞過夥伴甚至其他家人”才能與新娘相會,即使他們想孕育下一代時也不能例外。因為家庭生活會令人鬆懈,所以斯巴達社會從上到下都會盡可能久地避免家庭因素對軍事組織造成影響。
與古希臘一樣,古羅馬的大多數女孩會在20歲前後結婚。現在很多學者相信,只有來自有產階級的女孩才能在更小的年齡嫁出去,她們的丈夫通常是25歲左右的年輕人。所以,上流社會的婚姻中,配偶間的年齡差異是相當大的,因而進一步導致配偶關係、生育、鰥寡、再婚以及財產繼承方面的問題。幾個世紀後的西歐,非精英階層的女子傾向於在15歲之後或者20出頭的時候成婚。這是不同國家和不同文化中存在的一個普遍現象,我們可以總結出一條有用的規律,並據此對婚姻的發展變化與本質進行學術分析,具體解析詳見以下事例。
第一章 過去的丈夫與妻子(6)
16世紀下半葉的德國,手工業者必須透過從新手到熟練工的考試才能結婚,但是經濟方面的限制使得嫻熟的工匠也較難承擔成家立業的重擔,因此出現了一個為數眾多的因窮困而無力結婚的男性階層。其婚約往往從幾個月拖至幾年,迫使許多未婚夫婦申請法外破例,有的是因為女方懷孕,有的申請者則聲稱是出於“重要原因”。儘管有批評家認為婚姻可以防止人沉迷色慾,對新婚夫婦而言經濟問題無疑是上帝給他們的難題,所以,結婚的平均年齡不得不相應提高,許多已訂婚的人仍然保持單身。
還有一些說明初婚年齡出現較大分化的例子。1864年,葡萄牙北部和南部的維亞納堡區和法魯區20~24歲的女性的已婚率分別是15。5%和42。7%;c米c花c書c庫c ;www。7mihua。com
50~54歲之間的單身女性比例分別為37。8%和11%。1880年,比利時蒂爾特郡50~60歲的婦女單身率達到30。5%,而沙勒羅伊只有9。2%。19世紀40~70年代,英格蘭和威爾士有三分之二強的男女在25歲左右的時候尚未成婚,12%的50~60歲婦女保持單身。
到19世紀,北美也受到西歐晚婚和獨身主義(或者至少保持名義上的單身)風潮的影響。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現在的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男女結婚幾乎和西歐人一樣晚,不過只有少數人保持獨身。下加拿大的鰥寡人士再婚率更高,上加拿大的15~39歲男女的人數比率為145∶100,寡婦一般都有再婚意向。1871年,新斯科舍省的女性通常在25歲或30歲前結婚,物件往往是比自己大幾歲的男性,該現象尤以蘇格蘭人聚居的郡縣為甚。雖然有的婦女會在21歲生日之前結婚,但男人很少這麼做。1880年,費城的愛爾蘭移民女子——很多都是家庭婦女——平均結婚年齡是26。4歲(愛爾蘭男人平均婚齡是29。1歲),德國女人平均婚齡23。9歲(男人25。9歲),出生在美國的白人女性平均婚齡25。4歲(男人28歲)。
婚姻模式
許多研究探討了婚姻的細節和發展變化,學者們也相應地提出曾經存在的一些婚姻模式。從歷史上看,歐洲地區的婚姻就分為三種模式:西歐、東歐和地中海模式。每種模式都與婚姻雙方的初婚年齡有關,而且我們最好把它們放到環境、經濟和人口統計學的語境中加以理解。這些婚姻模式有助於我們理解過去的歷史,特別是理解初婚年齡對具體配偶造成的影響、對他們的族群和社會的影響以及對其婚後所組成的家庭所造成的影響。
在西歐模式中,男人和女人的結婚年齡都相對較晚,夫妻年齡差距不會超過幾年,他們組成了一種新式的“核心家庭”(譯註:指一般只有孩子和父母兩代的家庭),少數家庭由多代人或者一個以上的家庭組成。例如,在法國大革命爆發前的整整四個世紀裡,由於根深蒂固的文化使然,法國農民一直有晚婚的習俗。還有一項習俗是,婚後不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必須建立自己的家庭,另起爐灶。換言之,西歐家庭很少由多個小家庭組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