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打勾上,實在太懸,萬一那天他心情欠佳,全勾了,你也沒轍。 所以要保證活下來,我們必須另想辦法。 不死攻略二: 相對而言,攻略二的生存機率要高得多。當然,成本也高得多。 攻略二同樣起源於皇帝大人的某種習慣——日理萬機。 要打通攻略二,靠運氣是沒戲的。你必須買通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是地方官員(能買通早就買了),也不是刑部(人太多,你買不起),更加不是皇帝(你試試看)。 而是太監。
皇帝大人從來不清理辦公桌,也不整理公文的,每次死刑名單送上來,都是往桌上一放,打完勾再換一張,畢竟我國幅員遼闊,犯罪分子一點不缺,動不動幾十張勾決名單,今天勾不完,放在桌上等著明天批。
但是皇帝們絕不會想到,明天勾的那張名單,並不是今天眼前的這張。 玄機就在這裡,既然皇帝只管打勾,名字太多,又記不住,索性就把下面名單挪到上面去,讓沒出錢的難兄難弟們先死,等過段時間,看著關係戶的那張名單又上來了,就再往下放,週而復始,皇帝不批,就不能殺,就在牢裡住著,反正管吃管住,每年全家人進牢過個年,吃頓團圓飯,不亦樂乎。 '1604'
而能幹這件事的,只有皇帝身邊的太監,而且這事沒啥風險,也就是把公文換個位置,又沒拿走,皇帝發現也沒話說。
但這件事也不容易。因為能翻皇帝公文的,大都是司禮監,能混到司禮監的,都不是凡人,很難攀上關係,且收費也很貴,就算買通了,萬一哪天他忘了,或是下去了,該殺還是得殺。
無論費多大功夫,能保住命,還是值得的。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攻略不適用於某些特殊人物,比如崇禎,工作幹勁極大,喜歡
打勾,一勾全勾完,且記性極好,又比較討厭太監,遇到這種皇帝,就別再指望了。 綜上所述,在明代,要合法幹掉一個人,是很難的。 之所以說這麼多,得出這個結論,只是要告訴你,袁崇煥的行為,有多麼嚴重。 殺個老百姓,都要皇帝複核,握有重兵,關係國家安危的一品武官毛文龍,就這麼被袁
崇煥殺了,連個報告都沒有。 僅此一條,即可處死袁崇煥。 更重要的是,此時已有傳言,說袁崇煥殺死毛文龍,是與皇太極配合投敵,因為他做了
皇太極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這種說法是比較扯的,整個遼東都在袁崇煥的手中,他要投敵,開啟關寧防線就行,毛
文龍只能在島上看著。 事情鬧到這步,只能說他實在太有個性了。 在朝廷裡,太有個性的人註定是混不長的。 但袁崇煥做夢也沒想到,他等來的,卻是一份嘉獎。 崇禎二年(1629)六月十八日,崇禎下令,痛斥毛文龍專橫跋扈,目無軍法,稱讚袁崇
煥處理及時,沒有防衛過當,加以獎勵。 這份旨意說明了崇禎對袁崇煥的完全推崇和信任,以及對毛文龍的完全唾棄。 他是這樣說的,不是這樣想的。 按照史料的說法,聽說此事後,崇禎“驚惶不已”。
驚惶是肯定的,好不容易找了個人收拾殘局,結果這人一上來,啥都沒整,就先幹掉了
幫自己撐了八年的毛總兵,腦袋進水了不成? 但崇禎同志不愧為政治家,關鍵時刻義無反顧地裝了孫子:人你殺了,就是罵你,他也
活不了,索性罵他幾句,說他死得該再吐上幾口唾沫,沒問題。 袁崇煥非常高興,殺人還殺出好了,很是歡欣鼓舞了幾天,但他並不清楚,他可以越權,
可以妄為,卻必須滿足一個條件。 '1605' 這個條件的名字,叫做辦事。 要當督師,可以,要取消巡撫,可以,遼東你說了算,可以,殺掉毛文龍,也可以,但
前提條件是,你得辦事,五年平遼,只要平了,什麼都好辦,平不了嘛,就辦你。 袁崇煥很清楚這點,但畢竟還有五年,鬼知道五年後什麼樣,慢慢來。 但兩個月後,一個人的一次舉動,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順便說一句,這人不是故意的。 崇禎二年(1629)十月,皇太極準備進攻。 雖然之前曾被袁崇煥暴打一頓,狼狽而歸,但現實是嚴峻的,上次搶回來的東西,都用
得差不多,又沒有再生產能力,不搶不行啊。 可問題是,關寧防線實在太硬,連他爹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