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改革,大家少貪點,各吃各的飯,互不干擾。
改而不革,是為改革。
'1105'
似乎上天也想成全張居正,他剛接任首輔,大權在握不久,就獲知了另一個好訊息——高儀死了。
高儀同志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實人,自從高拱被趕走後,便開始寢食不安,唯恐張居正手狠心黑,連他一鍋端了,日復一日,心理壓力越來越大,一個月後就吐血而死,去閻王那裡接著做老實人了。
對高儀的死,張居正絲毫不感到悲痛,因為從根子上說,他和高拱是同一類人,卻比高拱還要獨裁,看見有人在眼前晃悠就覺得不爽,管你老實不老實,死了拉倒。 其實這也怪不得張居正,因為在中國歷史上,共同創業的人大都逃不過“四同”的結局——同舟共濟——同床異夢——同室操戈——同歸於盡。
於是自嘉靖登基時起,經過五十餘年的漫長鬥爭,張居正終於一統天下,上有皇帝他媽支援,下有無數大臣捧場,外有親信戚繼光守邊界,內有死黨馮保管公章,皇帝可以完全無視,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比真皇帝還皇帝,一呼百應,真正實現了團結。
把所有不服你的人都打服,敢出聲就滅了他,所有人都認你當老大,這就叫實現團結。 團結之後的張居正終於可以實現他的理想了,這就是後來被無數史書大書特書的“張居正改革”。 說起改革,總有一大堆的時間、地點、人物以及背景、意義等等等等,當年本人深受其害,本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就不羅嗦了,簡單說來,張居正幹了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叫做一條鞭法。這個名字很不起眼,但這件事情卻極其重大,用今天的話說,那是具有跨時代的意義。 因為這個跨時代的一條鞭法,改變了自唐朝以來延續了八百餘年的稅制,是中國賦稅史上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轉變。 上面這段話是我在歷史論文中用的,看了頭暈也別見怪,畢竟這話不說也不行,把偉大意義闡述完了,下面說實在的,保證大家都能看懂: 自古以來,國家收稅,老百姓交稅,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畢竟朱重八等人不是慈善家,
出生入死打江山,多少得有個盼頭。 '1106' 怎麼收稅,各朝各代都不同,但基本上稅的種類還是比較固定的,主要分為三塊: 一是田稅,皇帝拼死拼活搶地盤,你種了皇帝的地,自然要交錢。 二是人頭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都是他的資源),有幾個人
交幾份錢,這是義務。 三是徭役,說穿了就是苦力稅,所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遇到修工程,搞接待的時候,國家不但要你出錢,有時還要你出力。兩手一起抓,一個都不能少。 有人可能會說,要是我那裡都是山,沒田怎麼辦呢?或者說我有田,但不種糧食,又怎
麼辦呢?這個你不用擔心,國家早就替你想好了,權利可以不享受,義務絕對跑不掉。
簡單說來是有什麼交什麼,山裡產蘑菇,你就交蘑菇,山裡產木材,你就交木材,田裡要種蘋果,你就交蘋果,要種棉花,你就交棉花,收起來放倉庫,反正一時半會也壞不了。 個把“儁民”可能會問:那我要是捕魚的漁民呢,你又沒冰箱,魚總不能放著發臭吧? 嘿嘿,放心,朝廷有辦法,做成鹹魚不是照樣交嗎?跑不了你小子。 中國的老百姓上千年就揹著這麼三座大山,苦巴巴地熬日子。
實事求是地講,在中國歷史上,大一統王朝的統治者,除了某一些喪心病狂,或是急等用錢的人外,對百姓負擔還是很重視的,田賦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百分之五),或是十比一(百分之十),能收到五比一(百分之二十),就算是重稅了。
從這個數字看,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論上,還是能夠過下去的。 不過很可惜,僅僅是理論上。 說起來是那麼回事,一操作起來就全亂套。 因為在實際執行中,各級官吏很快發現,能鑽空子撈錢的漏洞實在是太多了:比如你交
蘋果,他可以挑三揀四,拿起一個,說這個個頭小,算半個,那個有蟲眼,不能算。你交棉花,他可以說棉花的成色不好,抵一半,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
這還是輕的,昀大的麻煩是徭役。因為田賦和人頭稅多少還能見到東西,縣太爺賴不掉,徭役可就不好說了,修河堤、給驛站當差、整修道路,這都是徭役,完成了任務,就算完成了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