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網友我記得,在長沙讀研究生,蠻帥氣的一個小夥子,聊得次數不多,但每次都很有禮貌,並不像其他人那樣一聊就聊性,而且奔著老婆的照片來,曾經給他發過幾張照片,他也不會追著再要,這讓我對他印象不錯。
我將他要來的事跟老婆說了,並告訴她就是作為普通朋友吃個飯,她不願意去也沒關係,當然她能去更好。老婆猶豫了很久,還是答應陪我一起去,但一再申明只是吃飯,絕對沒有其它的。我滿口答應下來,實際上,我對其它的也沒抱太大的希望。
好不容易等到了週五,下午接到他的電話(他名字裡有個耀字,姑且就叫他耀吧),說他已到了火車站。因為家離火車站也就幾分鐘路程,所以我跟老婆不是太著急的走了過去。
火車站雖然人多,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耀,跟照片上差不多,甚至還要帥些。向他走過去,他有些不敢相信的看著我們,因為之前我已告訴他可能就我一個人來。當我們真真實實的站在耀面前時,他竟有些害羞的手足無措了,這讓老婆笑了,很大方的跟他握了手。
「怎麼沒見你其他的同學?」我問他。他說為了見我,讓其他幾個同學先去旅遊區了,他單獨留下來。
在去吃飯的路上,耀偷偷的告訴我,他沒想到嫂子會來,有些緊張。我告訴他,別想太多了,嫂子今天來只是陪他吃個飯。他理解的點點頭。
怕他吃不慣當地的口味,我特地安排了一家西餐廳吃飯,在耀上洗手間的時候,老婆問我跟耀談什麼,我說耀沒想到她會來,有些緊張。老婆臉紅了一下:「他想什麼呢,就是吃個飯而已,你別讓他想太多了。不過這小傢伙挺有意思,蠻老實。」因為這句話,我知道老婆對他印象不錯,不過也就是不錯而已,應該不會代表其它的。我也沒想其它,免得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一切順其自然吧!
吃飯的過程有些拘束,畢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見面,而且是因為某些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見面,所以談話間都有些小心翼翼,儘量避免觸及一些敏感話題,以免彼此尷尬。
期間,耀都不敢睜眼看老婆,只是偷偷的觀察她,一旦老婆看向他,他立馬眼神就會轉過其它地方。這反而讓本有些繃緊的老婆放鬆下來,竟然主動提議為了給他接風,喝點酒。我意外的看看老婆,趕緊答應下來。
老婆的酒量一直比我好,看得出耀的酒量也不算差,於是,開的那支紅酒基本上就是他們兩個在喝。很快一支紅酒就喝完了,老婆跟耀的話也開始多起來,老婆甚至取笑耀說要在古時候,她都可以做耀的媽了,確實,她比耀大了快十五歲。誰知道耀立馬接一句:他就喜歡比他大的,就算媽又怎麼樣?老婆沒料到耀會這麼大膽的回,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本因酒精的原意,有幾分紅的臉更紅了。
我趕緊打圓場說,酒喝得差不多了,天也黑了,這時候趕去風景區還早,乾脆去唱歌,耀立即同意,看得出他可捨不得走。老婆也沒有異議,於是,三個人開始了下一個行程。
雖然沒打算什麼,不過在選KTV的時候我特意選了大富豪,因為那裡的格局……嘿嘿,有些七拐八拐,不熟悉的人第一次去估計連路都找不到,而在那裡我又特意選了一個處於最角落、一般沒什麼人會走到那裡的包廂。
走進去時,耀感嘆說感覺進了迷宮。老婆卻似乎發現了什麼,狠狠的白了我一眼,我訕訕的笑了笑,也沒解釋什麼。包廂不是很大,不過三個人進去還是顯得很寬敞。在點東西時,我私下特意交代服務員,沒什麼事不用進來,需要什麼我會在電腦裡點。
為了營造氣氛,我又點了支紅酒。耀的聲音不錯,第一支歌唱下來,老婆讚揚說簡直就是張宇的翻版,不過我跟老婆的歌聲也得到了耀的稱讚,我說:「別互拍馬屁了,該喝酒的喝酒,該唱歌的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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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歌廳,燈光不再那麼刺眼,黑暗或許會掩蓋很多東西,同時,酒精的刺激會讓人更加大膽。因為彼此碰杯的原因,耀跟老婆已經坐得很近了,我看得出耀幾次都想做什麼,可尚存的理智還是控制了他,畢竟老婆並沒有表示什麼。
輪到我點的伍佰《隨風而去》時,幾次看見耀的手已伸起來,似乎想去摟老婆,可剛舉過頭頂,又跟觸電似的縮回來,裝著舉手枕著頭。『這個膽小鬼!』我暗罵他。
趁著音樂過門,我過去敬了耀一杯酒,乘著酒興,我做出了一件讓自己都有些感覺匪夷所思的事:我抓住耀的一隻手,舉過老婆的頭,放在了老婆的腰上。老婆驚得差點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