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那村子,他們厭倦了那裡的一切,想出去看看,我也是,有時,我只是想走出去,無論身邊有多麼令我滿足的東西,滿書櫃的書,可口的食物,甜蜜的情人,有前途的事業,都是我一點點地收集到身邊的,他們都是我最喜歡的東西,但是,全沒有用!以前惟一可令我受到召喚的是朋友們,那些湊在一起排解寂寞的朋友,這些朋友曾在一起把被市俗定義的荒唐事當正事兒來做,但是,朋友們結婚了,朋友們都更有主意了,大家不再像多年前那樣彼此需要了——人們似乎更需要一個忠誠的伴侶,在一起保衛他們掙下的一份私有財產,一份個人趣味,那就是家,用兩個人的力量與這個世界碰撞,反正這個世界上至少有一個人,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能夠最大限度地認同自己,在那裡,他們可以嘲笑別人,支援自己,讓他們顯得不再孤零零的,也許這是最合理的生活了,可使現實中的慾望獲得最大化的滿足——當然,我很欣賞,我很同意,但那又能如何?共同謀劃到彼此的葬禮時,也該踏實了吧?葬禮前需要做什麼?安排好遺產,教育好子女,說好了仍要彼此想念,還有什麼?
相信自我
有神的世界我喜歡,因為“有”比起“無”來,總是多了一些什麼,使得我們這個世界更加豐富,想想天上飛著空行母,天使揮動翅膀從雲中穿中,去拯救某一個落難的人,當然叫人高興,不過,對於一位思考者來講,在很多領域內,神完全是個多餘的概念,因此不要也罷,我們炒一盤菜的時候,神能幫上什麼忙呢?換個角度講,我們說菜裡有鹽有味精有油有蒜就夠了,再非要說,菜裡還有細菌有空氣有礦物質呢,但要說到菜裡有還神,那就成玄談了。我相信,不信神的人自有他們的道理,其道理之堅實,就像相信神的人一樣。
在閒談中,我們談天說地,談鬼說怪,這是很自然並且有趣的,但有一種談論,叫我不太喜歡,那就是某一個具體個人,高舉著神的名義說話,至於嘛!我覺得依靠人類自己的痛苦經驗,運用頭腦,張嘴說出“十誡”完全可能,用不著什麼上帝的幫助,這一點,只需隨手翻一翻法律方面的書就成了,特別是法理學方面的書,看完之後,會覺得人們考慮事物之周到詳盡,神是沒法比的。
話說到頭兒,我認為,需要宗教來提升自己的人,一般來講,是一些缺乏安慰的人,一些對人性中的黑暗深懷恐懼的人,或是缺乏理想的人,於是拿宗教理想當作自己的理想,拿教主當他們的榜樣或靠山,不過我看了一些宗教書,發現那些教主比較了不起的一點是,他們可不跟人類一樣狹隘,如果說愛或保佑,他們會愛或保佑每一個人,而不僅限於相信他們的人,所以,那些不信教的人也有福了。
現在,我仍相信自我,我相信,我們都曾有過一些失去自我經驗,當我們以一個渺小的個人,去面對整個世界時,時不時地失去一會兒自我肯定是難免的,即使是面對一小部分世界,我們也會失去自我,當追星族面對明星,當一個普通人面對偉人,當信徒面對一種博大精深的宗教時,失去自我完全可以理解,但老是失去自我就有點不好了,我們的自我,儘管非常的不確定,非常的多變,非常的不完美,非常的不盡如人意,甚至也許還有一點點惡,但卻是我們惟一可以理解的東西,依靠這個自我,餵養這個自我,鞏固這個自我,使這個自我不斷地有所發展,那才是叫一件叫人欣喜的事兒,我相信我們很難屬於永恆與虛無,這些神秘的玄詞兒對於我們,瞭解與不瞭解根本無所謂,那都是解釋,而不是行動,我相信我們屬於變化與發展,我相信我們是實在的,是活的,從某一種角度講,我們屬於一種有智慧的生命,我們很榮幸的可親眼目睹我們自己從生到死的全過程,更叫人踏實的是,我們還屬於一個集體,這個集體內部雖然時不時會相互坑害一下,但總體上分工明確,並且是相互幫助的,我們並不是很孤獨,對於我們,最重要的是努力發展我們的能力,使我們總有東西可向他人付出,並且還有富裕出來的東西滿足我們自己,如果我們缺乏什麼,我們就努力爭取,當所有的一切都不能使我們滿足時,我們還能創造出使我們滿足的東西來,這正是我們的力量,有人把這種力量歸之於神,那是比較謙虛的說法,即使驕傲的歸結於我們自己,那也沒有什麼說不過去的………每一個活著的自我都有一個名字,而每一個名字在我眼裡就代表著一種現時的存在,一種活生生的可能性,那些死去的名字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可能性,但活的名字卻沒有……癌症能被治癒嗎?有可能!人類可去恆星生活嗎?有可能!人們可依自己的意願長生不死嗎?人類有一天可瞭解宇宙嗎?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