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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 第七條在教員聘約有效期間,教員欲辭職者,須於辭職三個月前提出,經學校同意後,於學年終了時方可解除職務。 第八條大學及獨立學院專任教員薪俸暫定如下:〖〗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第六級〖〗第七級〖〗第八級〖〗第九級助教〖〗160〖〗140〖〗120〖〗110〖〗100〖〗90〖〗80講師〖〗260〖〗240〖〗220〖〗200〖〗180〖〗160〖〗140副教授〖〗360〖〗340〖〗320〖〗300〖〗280〖〗260〖〗240教授〖〗600〖〗560〖〗520〖〗480〖〗440〖〗440〖〗370〖〗340〖〗320第九條大學及獨立學院初任教員以自最低階起薪為原則,曾任教員或有特殊情形者得酌自較高階起薪,其任教著有成績者由學校得酌予晉級。

20世紀30年代北平文化人(4)

第十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所規定教員薪俸,各校得斟酌學科需要及當地生活程度與本校經濟狀況,酌量增減。 第十一條教員以專任為原則,應於學校辦公時間在校服務。教授副教授講師授課時間每週以九小時至十二小時為率,不滿九小時者照兼任待遇。但擔任行政事務或實際上須以充分時間從事實驗或研究,經學校允許,得酌量減少授課時間。 教學實驗之時間,以兩小時作一小時計算。 第十二條專任教員不得在校外兼課或兼職,但有特別情形兼課學校選商得原校同意者,每週至多得兼課四小時。兼課以與原校所授課目性質相同者為限,兼課薪金並得由原校具領支配。 第十三條專任教員之薪給概以每年十二個月計算,在校內兼任職務者不另兼薪。 第十四條兼任教員之待遇標準另定之。 第十五條教授連續在校服務七年成績卓著者,得離校考察或研究半年或一年。離校期內仍領原薪,但不得擔任其他有給職務。 第十六條專科學校教員之聘任及待遇,得比照本規程辦理,惟教授月薪以第六級為最高額。 第十七條本規程呈奉行政院備案後施行。(引自###編《教育法令》,中華書局1947年5月版。) 20世紀30年代大學生的日常生活 據30年代初、抗日戰爭前的大學生張孟休、謝興堯、張中行、柳存仁、朱海濤、鄧雲鄉等人回憶,當時北平一般大學生的生活很簡樸,清寒的大學生可以自給自足。 成績優良的大學生,有希望獲得助學金。1936年北大得助學金者83人,名額不算少。全份助學金每年160銀圓,豐衣足食毫無問題。即使得不到此項補助,學費一年僅20圓,而學生宿舍免費,最低限度每月只要4—5圓錢便可維持。 大學生的衣著 在北京沙灘紅樓和馬神廟之間,最流行的是四季可改裝的藍布大褂,短裝則以軍訓制服最通行。 20—30年代北平大學生沒有制服。一般大學生穿藍布長衫上課,是習俗,不是法定,所以少數學生可做西服。他們總是往東安市場選購外衣、長衫,以及內衣、內褲、背心等。藍布長衫有製成品,衣料是陰丹士林(新染料名)的,試穿合適才付款,時價紙幣1圓。量體裁衣,布料結實,不敢喪失信用,兩三年穿不壞。一套嗶嘰料子的西服要賣18圓,加上皮鞋、襯衫總共約30圓。有位大學生做了一套很貴重的西服,淺灰色,純毛派力司的,要30圓錢,合今人民幣約1000元左右。但多數大學生,四季包裝不變——藍布長衫。 大學生的伙食 吃飯的方式任選。包飯便宜些,每月通常自6圓到8圓,一菜一湯,米飯、饅頭管飽。但大學生包伙的還不到十分之一。北大學生食堂只有兩所,每所佔屋一大間,佈置七八張方桌。固定就餐的同學,兩處總共不滿一百人。西齋包飯費每月6圓。也可以先交7圓或8圓的“押櫃錢”立一個摺子,隨吃隨記賬,放假前總結賬。西齋的食堂,老闆據說自光緒年間就包下來了,的確是價廉物美,以小盤小碟小饅頭出名。饅頭兩個對粘在一起,不知怎麼蒸的。素菜4分一碟,很好的葷菜8分一盤。因為碟小,所以可多叫幾樣,不像別家大盤的單調又浪費。三院有他的分號。但包飯確有不便處,譬如住在三院,每天到一里路外的一院上課,或一里半外的二院去做實驗;更何況有時還到更遠的北平圖書館去,趕回來的車錢就夠在外面吃一頓了。 謝興堯回憶說:北大紅樓即文科第一院所在的漢花園,有學生宿舍東齋,東邊“便宜居”飯館,是四川人開的,那裡的包飯每月9圓,每餐合1角5分,還可吃米粉肉、炒肝尖等葷菜,總是兩葷一湯,至今思之,不禁神往。如果常去北平圖書館,定會在那桌子擦洗得發亮的食堂(稱得起模範食堂!)內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