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宣佈的空前暴虐的非正義的行為表示抗議, ……對他們濫用權力表示抗議。我要求閣下(波伊特會長)向他們(公行)宣佈:英國皇帝是偉大的君主,統治著比中國更廣闊、更有力量的世界領土,指揮著所向無敵的勇敢的軍隊,擁有中國人從未見過的、可以在海上平穩航行的、配備一百二十門大炮的大船。……如果在十五日(星期一)之前得不到他們關於這封信裡所說之事的答覆;我將把這封信公佈到街上,向人們散發信的抄件。這樣,一定會有一張抄件能到達北京的皇帝的面錢。
清朝方面為了對付闖來的兩艘軍艦,調來了提督麾下的大師船二隻、駐廣州的滿洲將軍麾下的大小師船六隻和內河巡船二十餘隻。另外還把十二隻大船各裝進石塊十萬斤,沉入江底,這一帶的水深就變淺了。岸上排列著一千三百名士兵和三百名壯丁。
兩廣總督盧坤也對夷人進行了反駁。不過,天朝的大官直接同夷人談話是違法的,所以採取了“給公行的命令”的形式。律勞卑用給本國國民——商會會長寫信的形式同清朝方面說話,而清朝的答覆也採取了類似的方式。總督“給公行的命令”是很嚴厲的,大體的內容是這樣:
……英國願意派出國家的官吏來代替東印度公司的大班, 那是他們的自由。而我國繼承舊制,僅透過公行與夷人接觸,同樣也是我們的自由。除了禮節性的訪問和朝貢使節外,我國與外周之間從未有過直接的關係。英國政府任命律勞卑,事前既未有任何通知,他本人也未帶來任何委任狀,而且關於這個完全新的問題,也不給予時間讓總督請示北京的訓令。竟然破壞清國的法律,將軍隊與武器帶進商館之內(注:九月六日有少數武裝的英國人進入商館內),並對炮臺進行炮擊,強行侵入內河。……這是決不能允許的。……天朝的兵馬是可怕的軍隊,槍炮武器堆積如山,一旦調動軍隊,小小的軍艦是不可能防禦的。如果律勞卑能悔改前非,撤退軍艦,遵守舊制,餘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