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
除了形制上的區別,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別,是精神層面的區別。這個區別在哪兒呢?在於案的等級比桌高。比如我們常說拍案驚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絕,都是比較高等級的情緒;如果我們說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級的情緒。拍案驚奇是驚訝,拍桌子瞪眼是憤怒,它表達的情緒不一樣,這是它的精神層面。再比如,我過去當編輯的時候,經常挑燈夜戰、伏案疾書,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著了,就是在寫檢查。感覺到了嗎?凡是跟桌子相關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關的事都偏高。
中國人把一個承具分得清清楚楚,這是我們的文化高於別人的精髓之處。我們平時不注意,跟“案”相關衍生出來的詞彙非常豐富,比如文案、方案、草案、議案,都跟案有關。因為我們過去辦公,都使用案,與桌相對來說無關。只有中國有這樣的傢俱,形制上不一樣。那麼西方呢,沒有這個概念,英文中就是一個“table”,沒有桌案的區別。中國人把事情分得特別細緻,比如做菜的方法就分成煎、炒、烹、炸、汆、熬、咕嘟、燉,分得特別清楚,對吧?外國人做菜估計就一個方法,我看就是煎,恐怕連炒都不會。
翹頭案
同樣是案,也有很多形制。首先一種叫做翹頭案,它屬於供案的形式,腿部非常誇張,過去都是在寺院和祠堂裡使用,它表示對神靈、對祖宗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