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窄的臥室裡,若不是某日有個朋友的到來,他幾乎就是那個死在美國某個城市某個公寓裡兩日後才被發現的作家張愛鈴。他想到了鍾愛的音樂和那把老吉他,可他在美妙優雅的樂曲裡再也找不到十八歲時的美妙聽覺和嗅覺,但很快就在各媒介吹捧的歌星,各類家們的逸事中發現了某種骯髒不堪醜陋不堪的心理與現象,也從音樂甬道中並肩的同事的庸俗、傾軋和小氣中明白了某種置身於教育卻並不美麗的心靈就是當代人的基本形態之一,於是,他埋葬了那把琴,與林黛玉葬花似乎就成了一碼子事。他藉助於自己對體育的迷戀,嚮往武林中的名門名派,到過武當、少林和峨眉山,也進過專業和業餘的武術館,肌肉的發達使他興奮的神經支撐起昂揚的情趣,他幾乎斷定自己已經是一個極富情調的人,但在某一日,他悟出豐厚的肌群囚禁了衰弱的靈魂,拳頭的力量摧毀了他人的幸福時,他放棄了遍訪天下武館,用心深造的計劃和機會,他說他看到了暴力、兇殘和自滅。他藉助於色彩、線條和明暗,那種感覺是他生命中最為渴求的,調色盒裡是所有色彩的儲備,畫紙是所有審美情感的綜合,那支支畫筆指揮著各種各樣的美,調和、均勻,符合比例和構圖原則,那裡是質感、唯心的主觀的美的發祥之地。他不喜歡梵高和畢加索,也不大喜歡被稱為國畫第一大師的張大千,更不喜歡劉海粟,他只喜歡羅丹和拉斐爾,尤其是他曾經告訴公眾的,只能與他促膝暢談的全能的達?芬奇,但他把這些偉大的大師歸納為人類良知、天賦、秉性和美的完美一統,他們的藝術只能以永恆的太陽來比擬。他隱匿在美術這一獨特的藝術樣式裡,成為美的隱遁者。他藉助於……
他頭上瘋狂的青絲是無數毫無秩序的靈感,這肯定與常人不同;他的臉,在三十五歲那年仍然能讓人看出十八歲的年青來,即使熟悉他的人也不得不驚詫於他的永葆青春,上面不曾有痘子的氈房,雀斑的蘑菇,皺紋的鳥尾巴,麻斑的豌豆殼,乾燥的沙漠化和什麼蒼白無力或羞怯的意志,它們過於精妙的不曾存在和過於寬鬆的組接方式使人們懷疑其祥瑞,指責其不公平;他的鼻翼,成為他腦袋上最可觀的景物,既不是外國人那種高挺如單峰駝的彎彎鼻,也不是我們國人常見的輕逾關山的蹋蹋鼻,恰倒好處的造型使他的性格也不失圓滑的一面,但即使這圓滑也和純真的童年偶或的謊言一樣可愛之極;他的嘴巴應該說並不美,它常給人一種不需要動用武力,僅憑三寸不爛之舌就可以擊潰你的那種能力(舌頭磨礪過的語言,鋒利無比,削鐵如泥),它的確在豐富主人閱歷、獲取諸多榮譽和詆譭方面立下無數戰功,它應該是一件真正銳利無擋的武器;他的耳朵,文靜秀氣得如同一株從胚芽中脫穎而出的靈芝,在許多招花惹草、招惡引孽的表情和言語方面,它們如接受器,判斷聲音和它們的目的與用意,有一些陰沉,也有更多未曾企及的聆聽;他的身體,即使脫離頭顱,毋需運用思想意識去主宰和修葺,也顯得與他的才華一樣完美,這得益於先天給予他的好處和對運動幾乎瘋狂的迷戀,他寧願忽視費更多的時間和球場、汗水、傷痛和血在一起,也不願意在社交圈子裡與一幫愚蠢、勢利、平庸、無能、品位低下和無趣的人在一起浪費哪怕是一個惡劣天氣下的一秒鐘,為此,體力的充沛使他遊刃有餘地從事他的每一份勞作,使他的神思與才情絕佳地融會在一起,使他的肉體能夠最大限度地承載精神所帶來的一切負荷,也使他明白人體美,首先來自於健康和精神的和諧,而人間的一切美的鼻祖就該是令人心魂飄飄的人體藝術之美。在球場上,他度過了無數愉快的時光,即使由於他的存在使許多球隊負多勝少的結局並讓對手和觀眾頓生妒忌和仇視而叱罵他的那些日子,他也覺得非常有意思。但他拒絕光顧健身房,儘管健美運動正在成為時尚,但他認為時尚往往不是真正的力量、美和真理,而且,他認為那些如充了氣般腫脹的肌肉群簡直就是恐怖的化身,是人體結構的失橫,他只要求自己勻稱結實而又不過於強壯便可。他欣賞自己的形體,就像美少年從鏡子中看到赤裸而絕美的自己時,瘋狂地愛上了自己,幾乎到了無以自拔的地步,後來,他在水邊欣賞自己的臉,在鏡中撫摸自己光滑、細膩如綢緞的面板,也許,他也會對著藍天享受自己的肉體帶來的飄逸的快感,然後他在對自己的迷戀和愛中跳進了水中,變成了豔麗奪人的水仙花,我們的這位主人公本來也有望成為水仙的,可惜他面貌並不如他的才華那樣出眾,他只能退而居其次地為自己認可的美而活著,但他深信,這美是唯一的,獨立的。
無人知曉他的身世,就像人們根本無從斷定上帝是何方人氏一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