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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場經濟體制、現代企業制度與法人治理結構都不甚完善,在現實中,有些老闆因為缺乏信任和把握,乾脆不放權。有些老闆則只信任自己的家人,結果是積小忠而成大奸,過度信任使得這些〃皇親國戚〃在企業飛揚跋扈,為所欲為,造成管理上的矛盾衝突,甚至還最後背叛了老闆:或監守自盜、或欺下瞞上,或吃裡扒外,或反目成仇。古今中外,此類例子不勝列舉。

哪些是可授之權?

授權主要是對經營權或執行權的授予。所有權、決策權和最終決定權應該歸股東、董事會或上司手中。戰略決策權應掌握在股東手裡,這是對股東利益負責。預算決定權絕對在董事會手裡,預算執行權需要透過〃授權〃形式來〃分權〃,也就是說,上級有權改變下級的預算執行決定。人事權可以充分〃授權〃,但老闆掌握最終決定權。價格政策權歸董事會,在價格範圍內具體銷售的定價權可以充分授權。採購權可以授權,合同、法律、行政、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物流等這些權力也都可以授權。在母子公司體制中,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總經理可以賦予下列許可權: 第一, 制訂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