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我不養廢人。自然,我提供的伙食、醫療、衛生、住宿,也是極好的,不光要吃飽穿暖,還要吃的好,要不憑什麼為我賣命。隨後的幾個月,一共收了有三四百人,這時代的人是能吃苦,訓練強度連我一個成人都有些兒受不了,竟還有百二十多人留了下來。是否有堅強意志,是我選擇的第一標準。所以,留下來的孩子基本在十~十六七的年齡上均勻分佈。
七月下旬,柳郎中介紹了第一個病人。一個買辦家的孩子,應該是肺結核,我要了一萬兩。柳郎中的醫術不高,象肺病,他一律歸為癆病。全不顧吳彪是肺炎,而買辦家的孩子是肺結核。不過,他認識的人不少。每成功介紹一個,我給柳郎中三十兩,後來漲到五十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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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我結識了一位大俠。說起來,我起初對這位大俠是含有戒心的。什麼臥底、內應的,我看的多了——電視劇看多了。只見此人,二十四五的年紀,髮辮盤束頂上,灰色土布短衣衫褲、布靴、腰間束帶,脖子上掛條汗巾,完全是一副碼頭裝卸工的職業套裝。身高約五尺八寸,腰圍橫闊,面色赭黃,熊腰虎步,手足敏捷,約有二百來斤。我把他讓到家中,上座,香茶,準備客氣一下,先打發他走人。沒想到,此人一報名,我就撲了——“霍元甲”。我也不含糊,一報名,霍元甲“呸”了一聲,一腳把三合土地面踹了個坑,站起身來,轉身要走。
一個多月下來,我也算小有名氣了,人稱“棺材裡伸手——死要錢”。阿庭對我說,我當時是苦苦哀求,死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