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圍攻。清軍與
“亂黨”短兵巷戰,到天明時分,捕獲了170餘人,其餘逃逸。經過審訊,殺了其中為首的10人,其餘人交給朝鮮政府處理。
清軍從誘捕大院君開始,到剿平叛亂者,完成了平定朝鮮內亂的任務,閔妃集團也藉助清軍之手,從根本上剷除了自己的政敵,重新奪回了失去的政權。
在這期間,日使花房義質曾經於8月20日面謁高宗談判,提出如下要求:
一、朝鮮政府疏於負起治安責任,致使日本軍人遭到殺害,以及日本公使館遭到燒燬,朝鮮政府需對此負起責任,以書面謝罪,並履行以下各事項。
二、朝鮮政府在收到此要求書後十五日內,應緝捕兇手到案,並對其處以足使日本政府滿意的刑罰。
三、朝鮮政府應為被害人辦理隆重的葬禮,並支付被害人遺族日幣五萬元的補償金。
四、兇手暴行所導致的日軍之損害與出兵所需的一切費用,朝鮮國應負責賠償。
五、今後五年間,駐在朝鮮國京城的日本公館,由日軍負責守衛。
六、除釜山、仁川之外,朝鮮政府並開放元山、咸興、大丘等地讓日商得以自由往來與經商。
因為中國大軍到來,朝方有恃無恐,不接受日方苛刻要求。由於清軍人數比日軍佔據優勢,他們進入漢城後,既拘捕大院君,又鎮壓士兵起義,幾乎包辦了朝鮮政府的一切事宜。所以,日本人暫時停止了同朝鮮政府的交涉,坐視事態的發展。另一方面,清軍逮捕和押走極端的排外主義者大院君,殘酷鎮壓起義士兵,這對日本侵略者說來也是有利的。後來,花房見談判沒有任何進展,便運用恐嚇的手段,致書高宗,責備朝鮮無修交誠意,悴然離開朝鮮京城去仁川,裝出要決絕的樣子,威脅朝鮮接受日本條款。
此時大院君已經被捕,並由中國兵船解送返天津。這時候,高宗完全倚靠中國勢力來挽救自己的危機,日朝談判也要藉助中國的力量。
馬建忠親到仁川訪花房,企圖調解,但是,日使堅決拒絕中國參與日朝交涉。這是日本—貫的政策。因此馬建忠所能做的,就是勸朝日雙方和平會商,並暗中與高宗政府研究條款要點,提供意見,陰掣日本的奢求。
最後朝方代表與日使達成立協議,於8月30日簽訂了濟物浦條約。其要點有三:
第一、朝鮮應允禮葬日本遭害者,撫卹其遺族,同時,限期“捕獲兇徒,嚴實渠魁,從重懲辦”。
第二、朝鮮賠償日本損失及軍費50萬元,分5年清還(後改分10年清還)。
第三、日本派兵“警備”使館,兵營內朝鮮負責設定修繕。
在續約中,日本又取得增開楊花鎮市場,日本公使、領事及其隨員眷從得自由“遊歷”朝鮮內地的權利。
《濟物浦條約》可說是《江華島條約》的直接繼續和發展,標誌著日本在朝鮮擴強的新步驟。它不但加強了經濟、政治的控制,而且也加強了軍事的控制。當時清朝的統治者不瞭解這個條約的實質意義。李鴻章在奏報清廷時表示他的意見說:日本末將割地、開礦、及陸路通商各事強迫朝鮮接受,除賠款50萬元稍嫌過多而外,可說“無甚流弊”。其實《濟物浦條約》對日後關係最大的是日本使館駐兵一條,此後中日兩國均有軍隊駐紮朝鮮,“甲申政變”時中日直接衝突即伏機於此。《濟物浦條約》的後果揭開了1884年“甲申政變”的序幕。
明成皇后12(1)
安全藏匿在長湖院閔應植家中的閔妃,急且地想知道京城的訊息。她擔心高宗的安危,擔心自己的兒子,但是她更關心的是政權的走向。閔妃一方面派人與正在天津的金允植取得聯絡,敦請清朝出兵,幫助自己奪回政權,一邊秘密派人赴京,打探京城動態,告訴高宗自己還活著。密使前往京城十天之後,帶著高宗的親筆信函回來了。
閔妃如獲至寶,將書信仔細拆來,信中寫道:
“王后還活著,朕真是太高興了。雖然朕急切地想和王后見面,但是京城混亂還未平定,所
以王后現在回京,仍然有生命危險。請王后安心等待,只要混亂平定,一定儘速接王后回宮。請王后相信我,好好安排好自己,不要讓人發現了行蹤。為了收拾眼前的情勢,朕已經委託國太公管理國事,但這只是臨時措施,這個國家的統治權仍然是書於我和王后。所以,王后一定要耐心等待,時機一到,朕定會派使臣前去迎接王后回宮。”
閔妃心中懸著的石頭落了地,現在就只剩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