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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方,那個大孩子,他曾幾次徘徊在死的涯沿上,沒有動過一點心,他被好些女性稱為粗野的人,如今卻寫了這樣的信。這友情給了我極大的感動。

我在孤寂裡繼續寫我的這一部小說。我拿這來消磨我的光陰。我寫得很慢,因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這一點。

龍眼花開的時候惠來了,她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總要過海來看我一次。她看見我努力在寫小說,就嘲笑說:“你在給我們寫歷史嗎?”

寫歷史,我的這管筆不配。這倒使我覺得自己太冒昧了。我便分辯說:“為什麼要寫歷史?我們都還沒有把腳踏進過去裡面呢?”這時候我已經忘卻我是一個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說,她看見慧珠,看見小影,看見仁山,看見所有的人,他的臉上露著溫和的笑容,彷彿就和朋友們在一起生活一般,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寫下去罷。”惠這樣鼓勵我。她同時卻責備說:“只是你不應該把我也寫進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責備沒有一點怒氣。我知道她喜歡這小說,因為它給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憶。

“這只是一些回憶,不是歷史,我們的歷史是要用血來寫的。”她終於掩了我的稿本,微微嘆一口氣,說了上面的話。

惠在對面島上住了不到一個月,便拋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個有病疾的人。我不能夠拿我的殘廢的身體絆住她。

“容,你多多休息,小說慢慢地寫。明年龍眼花再開時,我就來接你回到我們那裡去。”我送惠到船上,煙囪叫了三叫,她還叮嚀地囑咐我。她明白我的心很難把這離別忘掉。她的兩道細眉也微微皺了。

應該走的人終於走了。他們用他們的血寫歷史去了。

我一個人孤寂的留在這租借地上,在病和小說裡排遣日子。

方去後沒有信來,只寄了我兩本書。惠也沒有信。我知道這是他們的習慣。我知道他們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龍眼花開了,謝了,連果子也給人摘光了。我的身體依舊是從前那樣。在這中間我緩幌地,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著,我終於完成了我的小說,寫到雄和志成的處刑,寫到繼先和炳的奇異的死。我彷彿像一個官長在調動軍隊,把這些朋友都差到永恆裡去。寫完這小說我忍不住伏在案上傷心地哭起來,如今我是一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了。

像一個產婦把孩子生出來,我把我的血寄託在這小說裡面。雖然我已經是一個垂死的人,但我的孩子會活下去的。我把他遺留給惠,讓她去好好地培養這孩子罷。

我的身體是否還能夠支援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龍眼花再開放時,我還能夠看見惠,那麼我一定要離開這寂寞的租借地。我還記得惠常常唱的那一句話:“我知道我活著的時間不會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一九三三年除夕於九龍

這文章所寫的事實全是虛構。只有關於方的一段有點根據。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實的事情我已經在前面敘說過了。惠和慧是一個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個朋友,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總之這文章的寫成與發表,雖有一種煙幕彈的功用,然而橫貫那全文的情調卻極似我寫作《電》時的心情。所以它依舊是一篇真摯的作品。從它讀者也可以看出我當時的苦痛的心情來。

《電》固然是《愛情的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她不僅是《雨》的續篇,它還是《雷》的續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夠發生關係。《雨》和《雷》的背景是兩個地方,《雨》裡面所描寫的是S。地的事情,《雪》的故事卻是在F。地發生的。兩篇小說的時代差不多,《雨》的結束時間應該比《雷》稍微遲一點。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時候,德已經在E。地被槍殺了。

《電》和《雷》一樣也是在F。地發生的事情,不過時間比《雷》遲了兩年半以上。在時間上《電》和《雨》相距至多也不過兩年半的光景。在《電》的開始賢對李佩珠說:“你到這裡來也不過兩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亞丹兩人到E。地去時,李佩珠對他們說過,希望他們能夠在那裡給她找到一個位置。也許他們到了F。地後不久就把她請了去,這是很可能的。這樣算起來,從《雨》到《電》中間就要不了兩年半的時間。

但在這兩年半中間,我們可以看見李佩珠大大地改變了,吳仁民大大地改變了,高志元也有些改變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亞丹沒有大的改變,慧和兩年半以前的她比起來也沒有什麼差異,但是敏卻完全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