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當事人想把我當槍使,打錯了算盤。
可是,我也犯不著為了當先進,處處為辦案設限,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拿著金飯碗要飯吃。即使我想這麼做,我所的律師也不答應。潘多拉的盒子一經開啟,想關上就難了。
22:磨砂之隨心所欲
另外,由於身經百戰,增長了知識和才幹,我已經達到隨心所欲地駕馭事實與法律的水平,也就是聞捷所說的‘法馭’水平。
一進入法庭,即進入狀態,旁若無人,勝似閒庭信步,寵辱不驚,隨心所欲,物我兩忘。法律瞭然於胸、事實瞭然於胸、過往判例瞭然於胸。我可以根據勝訴需要任意取捨,不受現有法律和事實的羈絆。
不過,我在聞捷及許多人的眼裡,是所謂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裡沒有法則、事實、是非、良心,只有立場、利益、權力。
我既不相信邏輯法則,也不相信經驗法則,只信奉實用主義法則。我認為,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是專為那些規規矩矩的律師制訂的,我無須遵守。
假如密信這兩個法則,我就別指望有出息,別指望掙大錢。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如水中花、鏡中月,虛無縹緲,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擊。
記得美國的赫爾梅茲(HOLMES)*官說過,‘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實際上,他說的也不對。在我看來,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也不是經驗。邏輯和經驗都靠不住。
實踐中,邏輯法則與經驗法則相沖突的情況屢見不鮮。所以,社會的常態規則是‘權力法則’、‘時勢法則’、‘利益法則’,強權即真理、時勢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瞭解並充分利用這一點,就不配當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我眼裡,事實大廈搖搖欲墜,一推就倒;恢恢法網門戶洞開,吞舟是漏。如果不對這樣的事實和法律進行顛覆,簡直對不起我這麼大的本事。
當然,我不信奉邏輯法則和經驗法則,並不妨礙我為自己的主張套上經驗法則和邏輯法則的外衣。僅憑這一點,包括青鋒在內的許多人都抨擊我的所作所為系‘造業’,不得善終。
對此,我很坦然。我說,許多人都是這麼做的,我只不過是拿香跟拜。青鋒說,你要跟誰比臭、比爛?把自己置於什麼位置?
常年堅持‘高尚’的卑鄙,減輕了‘卑鄙’本身的殺傷力,讓我一舉甩掉‘訟棍’的帽子。我被越來越多的人奉為‘禪師’。我感覺自己成熟了,標誌是可以根據地位的不同,隨心所欲,任意解釋事實和法律。我認為,這是我的人生飛躍。我自以為已經跨入了大律師行列。
我的辯論技巧不說爐火純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盤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氣吃飯。我的工作就是公關,也就是吃飯。談笑間,就把錢掙了。
不客氣地講,我已經成為武俠小說中打通了任、督二脈的武功高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我既懂得順勢而為、橫掃一切;又懂得逆風行腳、轉敗為勝。有人抨擊我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讓狗吃了。我不以為然。
23:磨砂之領軍人物
當然,前進的過程中沒有一帆風順。我的許多酒肉朋友為了一己之私,算計我,多次企圖讓我幫他們洗錢、頂包甚至要我成為共犯。因為我腦筋好使,轉彎快,跑得快,他們的陰謀才沒有得逞。
還有一些因官司敗訴的委託人遷怒於我,轉而控告我,因為證據不足而流產。另外,那些在法庭上被我打敗的‘輸不起’的‘窮棒子、泥腿子’也紛紛舉報我,也因證據不足而失敗。
沒想到,白露大學女教師江男舉起了為民除害的大旗。她小範圍散佈說,胡戈律師自從業以來,造孽無數。因此,她熱切地盼望受害者、知情人勇敢地站出來揭發胡戈,有仇的報仇,有冤的報怨,將胡戈批倒批臭,再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
江男的話,完全是*造反派大辯論、大批判的語言。江男之所以如此恨我,是因為我辦了一些她認為我辦了一些‘助紂為虐’的案子及我那招牌式的無恥微笑。
她說,我就沒見過如此卑鄙無恥、如此狂妄之極的小人。害人時,不但不感到慚愧,還抱以惡毒的微笑。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許多人聚集到她的大旗下。
江男此舉,對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不過,我自信不會翻船。因為,我沒做觸犯刑律的事。不過,我此後辦案小心了許多、收斂了很多。
此後,有不少人找我辦案時,以鉅額律師費引誘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