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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他不想當皇帝。但是,按照現有的體制,曹操的爵位最高也只能是個縣侯,拿董昭的話說他只能跟手下的將領們同列。為此,在不稱帝的情況下不斷突破現有政治體制,就成了曹操晚年最樂意做的事。〕

【一、九錫】

建安十七(212年)正月,五十八歲的曹操從關中回到鄴縣,此次由他親自指揮的遠征取得了大勝,鄴縣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四年前赤壁之敗的陰霾逐漸被沖淡。

遠在許縣的獻帝劉協下詔,賜給丞相曹操三項特權: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關於它們的具體內容,在本書第一部中已作過介紹。

按照禮儀,大臣朝見皇帝的時候旁邊要站一個司儀官,把大臣的官銜和名字都喊出來。比方說此刻曹操去見天子,司儀官就要喊:“武平侯、丞相領冀州牧曹操,參見皇上。”然後曹操就要跪下來高聲說:“吾皇萬歲、萬萬歲。”“趨”是小步快走的意思,見到皇帝為表示恭敬,老遠就得一路小跑過來,這就是“趨”。另外,見皇帝既不能攜帶武器,也不能穿鞋子,表示誠惶誠恐。

現在曹操擁有了三大特權,皇帝的司儀官喊完“武平侯、丞相領冀州牧”的時候可以省略曹操的名字不喊,這就是“贊拜不名”;老遠見到皇帝也不用一路小跑,可以端個架子慢慢走,這就是“入朝不趨”;上朝的時候別人光腳板,自己可以穿鞋,而且可以佩帶武器,這就是“劍履上殿”。

這種無聊的形式主義卻是那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