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此兩種力量間的衝突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產生其他的心理構造物,它們也像夢一樣是妥協的產物;我想你們並不期望我在這裡重複我在關於神經病理論的介紹中已談過的內容,以表明我們對形成這種妥協的決定性因素的認識。
我們已經知道夢是病理條件的產物,是包括癔病的症狀、迷戀、強迫性觀念②在內的那類東西的
①弗洛伊德很少用人格化的形式“Zensor”(檢查員)來代替非人格化的“Zensur”(檢查)。——英譯註。
②該句的這一部分幾乎是逐字重複弗洛伊德《釋夢》第一版序言中的第二句話。——英譯註。
第一個成員,但是由於其短暫性和出現於屬於正常生活一部分的條件下,夢又區別於其他症狀。讓我們牢記,正如亞里士多德已經指出的,夢的生活是我們的心靈在睡眠狀態下從事工作的方式①。
睡眠狀態包含對現實的外部世界的脫離,在那裡我們遇到了精神病發展的必要條件。對於嚴重精神病的最細緻的研究,也不會揭示出關於這些病理條件的更顯著的特徵。
然而,在精神病中,脫離現實是以兩種方式實現的:或者由於被壓抑的無意識過於強烈以致於壓倒了附屬於現實的意識②,或者由於現實已不堪忍受,令人痛苦至極,於是受到威脅的自我在反抗已絕望之後,便投入到無意識本能力量懷抱中,無害的夢的精神病是退出意識所期待的外部世界的結果,而且僅僅是暫時的,並且當與外部世界的關係恢復時,這種精神病也就消失了。在睡覺的個人處於這種與外部世界脫離的狀態中時,其精神能量的分配也出現了一種變化:通常用來抑制無意識的壓抑作用,現在可以節約一部分不用了,因為如果無意識利用它的相對自由而積極活動時,它就會發現活動的道路已被關閉,而唯一向它敞開的途徑則是導向幻覺滿足的無害之路,這樣,一個夢才能夠被形成;然而,夢的檢查這一事實則表明,甚至在睡眠期間,人們也保留有起源於壓抑的足夠的抵抗。
至此,我們已經有能力來回答下述問題了:夢是否也有一種功能,是否肩負著某些有價值的重任。睡眠狀態意欲建
①見《釋夢》第一章。——英譯註。
②這種觀點見於弗洛伊德較早的一篇心理學論文,即他的第一篇名為《防禦的神經精神病》(1894a)的論文。——英譯註。
立的免除刺激的休息情境,受到三個方面的威脅:(1)睡眠時來自外界的刺激;(2)尚未中斷的前一天的興趣,這兩種方式都具有相對的偶然性;第三種方式則是不可避免的,即未被滿足的受壓抑的本能衝動,它們密切注視著發洩的機會。
由於夜裡壓抑作用削弱的緣故,可能會發生這樣一種危險:即每當來自外部或內部的刺激成功地與一種無意識的本能源泉聯結在一起時,由睡眠提供的休息就會受到干擾。做夢的過程則是允許上述三種刺激的協作的產物,在無害的幻覺經驗中得到發洩,從而以這種方式保證了睡眠的繼續。夢偶爾使睡眠者醒來並伴有焦慮這種情況與上述功能並不矛盾;可以說,這也許說明檢查員認為夢中的事態過於危險,以致於感到不能再控制它了。而且,當我們處在睡眠中時,我們常常會產生一種自我安慰的想法:“然而這畢竟只是夢!”這種想法努力防止我們覺醒。
以上就是關於釋夢我想對各位說的話。釋夢的任務是指引我們從外顯的夢通向內隱的夢的思想。
當這一任務完成後,就實際的分析而論,我們對夢的興趣大體上就結束了。我們把以夢的形式所得的資訊加到病人的其他資訊中去,並繼續對病人進行分析。
然而,我們很願意更詳細地討論下一個夢。
我們很想研究內隱的夢的思想轉化為外顯的夢這一過程。我們稱這一過程為“夢的工作”。諸位將會記得,我在以前的講演①中曾極詳細地描述過夢的工作,所以,我們現在可以只作一個簡單的介紹。
①指《引論》第十一講。——英譯註。
B看來,夢的工作過程是某種全然新奇的事物,與以前我們知道的事物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它使我們第一次看到了發生於無意識系統之內的過程,並且向我們表明:這些過程與我們從意識思維中所認識到的過程完全不同,與後者相比,它們一定顯得十分荒謬。我們還發現:構造神經病症狀的機制(我們尚不敢說是“思想過程”),也就是把內隱的夢的思想轉化為外顯的夢的機制,這一發現使上述發現變得更加重要了。
對於下面所談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