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樣的人,人們會指責他:這不是正確的行為方式;我們不應預先規定正在致力研究的現象應該是什麼樣的,又應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中發生的;相反,我們應不屈不撓,把側重點放在採用防止“巫師”們的不可靠性的最新預防的監督措施上。遺憾的是,這種現代的防備措施卻使對神秘現象的觀察變得難以進行了,對神秘主義的研究成為一種困難的特殊的工作——一種不能同時兼顧其他興趣的活動。在從事這些研究的人們得出結論以前,我們只好保留我們的疑惑和假設了。
在這些假設中,最有希望的無疑是下述假設:在神秘主義中,存在著一個種種未知事實的真實的核心;圍繞這個核
①參見《幻覺的未來》(1927c)第五章中類似的論述。——英譯註。
心,欺騙和幻想已織成了矇蔽我們的面紗。然而,我們怎樣才能接近這個核心呢?
我們在哪一點上可以進攻這個難題呢?
在此,我想夢能幫助我們;夢暗示我們應從這個混亂中,選取心靈感應(telepathy)這一材料。
B眾所周知,我們稱之為心靈感應的是這樣一種所謂的事實:某一特殊時刻發生的事件,大約同時來到遠處某人的意識中,而不透過我們所熟悉的有實際重要性的通訊途徑。這種情況內含一種先決條件:這件事關係到某人,而另一人(資訊的接收者)對他有強烈的情感上的關注。譬如,甲可能是一場災禍的受害者或是死了;乙是某個與之關係甚密的人(可能是其母、其女兒或其未婚妻),她大約在同一時刻透過視覺或聽覺知道了此事。
在這裡,就好像已有電話通知她,但事實卻不是這樣;這可稱是一種心理上的無線電了。我無須在各位面前堅持認為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我有充分的理由對大部分這類報告不加考慮。但剩下的少數則不能用這種方式輕易地解決。
現在,為了便於使你們明白我要講的內容,請允許我省略掉前面用過的“所謂的事實”中“所謂”這個詞,這樣看來,似乎我相信心靈感應現象的客觀實在性,但請記住:那只是似乎而已,實際上我根本沒有表示確信這種客觀實在性。
其實我可以奉告的東西不多,唯有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
我要說實質上夢與心靈感應幾乎毫無關係,這可能會立即進一步使你們失望。心靈感應沒有為夢的性質提供任何新的說明,夢也沒有為心靈感應的客觀性提供任何直接證據。
此外,心靈感應現象與夢絕沒有密切關係,它在覺醒狀態下也能發生。討論夢與心靈感應之間關係的唯一原因乃是:睡眠狀態似乎特別適於接受心靈感應的資訊。在睡眠狀態中,我們會做所謂的心靈感應夢;對這類夢進行的分析使我們形成這樣一種信念:心靈感應到的資訊與白天的其他殘留物起相同的作用,它同樣被夢的工作所改變,從而服務於後者的目的。
在分析一個心靈感應夢時,發生了一件事,此事雖顯平常,我卻饒有興趣地把它做為本次講演的出發點。
1922年,我第一次說明此事時,手頭只有一個觀察事例。自那時起我作了大量的類似觀察,但我仍採用第一個例子,因為這一例最易描述,而且我們由此將立即接觸到這件事的核心①。
一個顯然很聰明的人——他自稱根本不傾向於神秘主義——曾寫信告訴我他做的一個夢,他覺得這個夢非同尋常。
一開始,他告訴我,他遠嫁的女兒預期在十二月中旬生第一胎,這個女兒深得他的珍愛,而且他也知道女兒深深地依戀著他。
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七日的那個晚上,他夢見妻子生了一對雙胞胎。接下來他講了一大堆細節,這裡我就不提了,事實上這細節都未得到解釋。夢中雙胞胎的母親是他的第二個妻子——他女兒的繼母。
他說,他並不希望他現在的妻子生孩子,因為她顯然沒有撫育孩子成長的能力;而且在做夢時,他已
①這個例子首次公佈時極其詳細,見《夢與心靈感應》(192a)。——英譯註。
停止與她發生性關係多日了。促使他寫信給我的原因,不是他懷疑我的夢的理論,雖然他的夢的外顯的內容足以使他產生這種懷疑——為什麼那個夢與他的願望相反,讓他的妻子生孩子呢?——據他所說,也沒有任何理由擔心這件他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可能發生。促使他把這個夢寫給我的是這樣一個情況:十一月十八日早晨他收到電報,通知說他的女兒生了一對雙胞胎。電報是前一天拍的,孩子在十六日至十七日那個晚上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