猾的活物,而是埃亞神的形象。由此可見,《聖經》在對民族神話的綜合性改寫之中,進行了合乎民族宗教需要的修正,以確立唯一神的絕對權威。
其次是在吾珥古城的考古發掘中,在離地面約10米深處的地方發現了蘇美爾人的王陵以後,隨著挖掘的繼續進行,又向下挖掘了5米左右,結果發現了類似於淤積在河床底部的細軟河泥層,它引起了考古學家們的極大興趣,於是決定再繼續往下挖掘,看一看這究竟是不是廢棄的古老河道。不久,人們發現這一細軟河泥層足足有3米厚!然而,令人吃驚的事情還在後頭——在細軟河泥層下面,在離地面將近20米的土層之中,又一次發現了人類曾經生活過的痕跡,並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碎片,以及碎磚、灰燼等遺留物。考古學家對陶器碎片上面的圖案,以及修復以後的陶器的形狀,進行了仔細的分析,認為被這層厚達3米左右的細軟河泥層隔離開來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也就是說,早在蘇美爾人來到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之前,更早的先民們就已經在那塊土地上繁衍生息了。
現在,關於這層厚達3米的細軟河泥層是怎樣出現的,也許只能有一種令人信服的解釋,那就是在遠古時代曾經發生了一次大洪水,毀滅了這裡所有的一切,同時又留下了生命存在過的遺蹟。在大洪水消退之後,神秘的黑頭蘇美爾人又來到這裡,並創造了擁有許多世界第一的古老的蘇美爾文化。那麼,這一大洪水到底有多厲害呢?根據有關專家的估算,如果要達到淤積層厚達3米的程度,洪水的水深至少將超過10米以上,並且需要保持這樣高的水位相當長的時間。由此可見,這樣的大洪水,的確是歷史上罕見的,它給所有大難不死的先民們留下極其深刻,甚至可以說是恐怖的印象,以致於將這種可怕的印象保留在了神話之中。
關於大洪水發生的原因,在《聖經》中是這樣分別述說的,首先是“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一併毀滅。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爾後,“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在這裡,可以看到前者是神在向挪亞講明大洪水何以要發生的原因,並主動地表現出對挪亞的關心,同時以立約的方式來賦予後者生存的權利;而後者則是耶和華在痛心疾首之餘自哀自艾,並且自言自語地決定要毀滅一切,以此來顯示自己絕對的善。至於挪亞,他只不過是被賜予活命的蒙思者。兩相對比之下,蘇美爾人的神,似乎顯得要比猶太人的耶和華更具人情味兒一些,這也許就是神話中的神與宗教中的神的最大差異。這一差異產生的根本原因,就在於神話中的神,其權威是相對的,可以與諸神,乃至神人之子分享;而宗教中的神,其權威則是絕對的,唯一神的意志無所不在,並籠罩一切。
因此,這一權威性的差異,在如何進行拯救的問題上,兩個拯救者的表現也就不可避免地有所不同。在前者,“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都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都要,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這樣,神不僅首先保證了“同行者”挪亞全家的生命安全,而且也一視同仁地保障了飛鳥牲畜昆蟲等一切活物的生命繁衍。
可是,在後者,“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在這裡,耶和華首先是將人進行了區分,所謂的義人,實際上就是絕對遵從耶和華意志的“潔淨”的善人,而與義人相對的則是惡人,因為耶和華認定“人從小心裡便懷著惡念”;對於畜類與飛鳥,也是根據它們的潔淨程度來給予不同的生存機會,至於以蛇為代表的地上的昆蟲,就根本不考慮它們的死活了。
必須指出的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