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她點著頭,急著起身去拿。
“我還需要那輛車。”巴畢又說,“去他那兒。”
“開走吧。”她說,“需要什麼就拿什麼——等我給山姆寫個條子。”
“好的——不過要快。”他對諾拉說,“警察也在追我,別忘了。”他站起身,嚴肅地面對諾拉,“事情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我僅有一個最模糊的感覺,不過我覺得它比看上去更糟——而且極端醜惡。我們一定要幫助山姆,不僅僅是為了他本人。他是最後的希望,與人們從未如此畏懼過的邪惡力量去抗衡,他是最後的希望。”
諾拉慢慢地點著頭,手使勁地抓住小餐桌的桌角。
“我懂,威利。”諾拉帶黑眼圈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子顫抖著,“山姆不會告訴我——即使是木箱還在家的那天晚上,就是帕蒂的小狗被弄死的那個晚上,他也沒說什麼。我看得出來,那事鬧得他很不安,我覺得自打他們的飛機落地,就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兒。”她把聲音放低些又說,“有什麼東西藏在不為我們所知的地方,它是悄然無聲的,猙獰恐怖極了的東西,我們甚至無法用什麼名字稱呼它。”
可它是有名字的,巴畢暗自思量,它的名字就是“黑暗之子”。
第十七章人類大混血
巴畢一邊側耳提防著警笛聲,一邊走進衛生間,換掉醫院的拖鞋和浴袍,穿上山姆的咔嘰布衣褲,他的蹬山鞋太大了,巴畢要套兩層厚棉襪才合腳。諾拉收拾好毯子、衣物,食品和必要的裝備,巴畢把所有的東西打成大捆,只要能帶走的都帶上。諾拉連忙抓緊時間,給山姆寫了封簡訊。
“別對警察說你見過我。”巴畢提醒諾拉說,“別對他們講任何事——所有我們知道的,警察也有可能和山姆的敵人串通一氣,誰知道呢。”
“我不會的。”諾拉嘆著氣答道,“幫幫他,威利!”
街道上靜悄悄的,巴畢向前後兩邊望了一陣,把捆好的行裝拖出來,裝上基金會的黑色轎子車。車子發動了,諾拉臉色蒼白,站在門廊道別,巴畢向她揮揮手,無奈地咧嘴笑笑,慢慢地開出了松樹街,車速每小時十八英里,他不敢開快。
身後不知什麼地方響起一陣警笛,巴畢不敢回頭看,一古腦兒地向前開,直等周圍再次安靜下來之後,才鬆口氣。他在第一個路口向南,穿過中央大街,再向西,上州級高速公路,行車速度一直保持在允許的範圍,也沒再聽到警笛的嗚叫,他向西走了一段,又向北折,開上條顛簸不平,通向山嶺的土路。
巴畢邊開著車邊琢磨,在哪兒能找到山姆·奎恩。奎恩是個硬漢子,能吃苦,足跡遍及天涯海角,現在為了避開警察的搜尋,他會遠離公路的。他爺爺在這兒的山嶺地帶有過一個牧場,他的童年大部分時間是在那兒度過的,憑直覺應該先到那兒去看看。
從亞洲帶回來的那個大綠木箱,他是肯定不會丟掉的,所以他一定是負重而行。箱子一定很重——無論裡面是否有銀箔鑲嵌的裡層。巴畢記得,在機場上,萊克斯·斯特和尼克斯賓維克倆人弓著背,吃力地抬著箱子走下飛機的情景,而現在山姆一個人帶著箱子,是不可能走得太遠的,他需要尋找一處既通車又隱蔽的地方。
巴畢知道這樣的地方!
他的分析有可能出錯,那沒關係。直覺本身就是突發的肯定性的預見。那麼如果直覺的確是這樣的話,理性的分析就會排除根多潛意識的推理。反正他知道山姆會到什麼地方去。
他還在諾拉的廚房時,腦子裡就已經出現了一幅精確的地理位置圖,一個溫和的聖誕節假期,雪沒有像往年那麼大,他,山姆和萊克斯一起騎馬沿一條蜿蜒小路,上山到了一處廢棄的木材場,勞雷爾峽谷上面有許多裸露的紅色鐵礦石山峰,從山峰叢中有潺潺小溪流淌,山姆拉住馬韁,指著那裡,告拆他們說,小溪深處有一個印地安人的山洞。
巴畢猜山姆一定在那兒,那兒雖然離公路很遠,卻難不倒像山姆這樣的駕車高手。那兒有茂密的林木作掩護,藏住他的客貨兩用車,即使在空中搜尋也難發現。樹林裡有木柴,勞雷爾峽谷有泉水,印地安人的山澗可避風避雨,他一定會把那個寶貝木箱藏進山洞,像千百年前一樣,現在那裡仍然是天然的防禦工事。巴畢如此這般的一陣推理,其實直覺早就給了他結論,山姆一定在那兒。
巴畢兩次在崎嶇的山路上停下來,先把黑轎車隱藏好,再爬到高處觀望是否有車尾隨。沒有任何尾隨的跡象,而泥巴路面的新鮮車轍卻準確無誤地告訴他,山姆·奎恩就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