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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故事,留下了諸葛亮等一干能人干將,但連年的征戰勞民傷財、荒廢時日,魏蜀吳最終也都未能一統中國,均淪為歷史過客,三國及隨後的晉朝、南北朝也成為中國歷史上一個非常平庸的過渡期。

分眾傳媒如日中天的市場優勢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框架傳媒 “主動聯合”的戰略抉擇。分眾、框架、聚眾的“三國鼎立”之勢頗似當年魏蜀吳三國之勢,三個業務近似的企業完全有可能惡戰數年,最後幾敗俱傷,被旁觀者或後來者消滅。

事實上,分眾、聚眾已經激戰正酣、全面交火,聚眾、框架也有所交戰,磨刀霍霍。好在譚智沒有被戰鬥的慾望衝昏頭腦,三國演義的歷史因此沒有上演“現代版”。由於框架的主動示好,而江南春也欣然回應,“三國演義”在剛剛開頭就被消滅了,從這個角度講,今人較之古人還是更勝一籌啊!由此,也才有了中國第二大廣告傳媒集團的迅速產生,並繼續快速成長(分眾傳媒已經超過了上海文廣,僅排在中央電視臺之後,這兩家都是吃了皇糧多年的國家隊,而分眾從零開始才運營了五六年)。

以傳統來看,勝者為王敗者寇,勝者流傳千史,敗者很快就被世人遺忘。在框架合併案例中,絕大多數人只會關注分眾的成功、江南春的成功。其實在這個案例裡,江南春與分眾無疑是一個大贏家,但是,老譚和框架也同樣是巨大的贏家,他們不僅在個人經濟利益上獲得了豐厚的回報,這是選擇惡性競爭所不能企及的,更重要的,他們用自己的真實案例告訴了無數企業老闆與經理人,聯合勝於惡性競爭,聯合起來比單打獨鬥要更有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老譚和框架的價值與分眾、江南春等顯性優勝者相比同等重要,也需要被記憶與傳承。

中國商業歷史不應該忘記框架案例,不是因為他們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獲得了超過百倍的回報,而是因為他們選擇了聯合,而不是惡性競爭。以當時框架的運營狀況看,完全有條件在業務經營上大幹一場,自己單獨上市發展也有機會,這從最初合併時譚智與江南春對賭2006年利潤達到億(實際完成億)可為佐證。按常理來說,皇帝寶座還沒坐熱乎呢,可以再看看、再等等,但是,譚智立即啟動與江南春的戰略性合作,而不是“打不贏了再和談”,由此我們可以體會到譚智“聯合勝於競爭”的理念相當清晰與明確。

無論框架的業務是否有長遠競爭力,未來是否能夠單獨上市,只要框架保持獨立,維持“三國演義”的鼎立態勢,那麼分眾、框架、聚眾的惡性競爭就不可避免,所謂的電梯廣告的“藍海”就會逐漸變成血流成河的“紅海”。向左走,保持虛幻的自我獨立,必然陷入惡性競爭,踏入“紅海”;向右走,喪失所謂的獨立性,卻能迎來更大的平臺,走向聯合之路,重回“藍海”。

聯合共贏:“三國演義”的另一種結局(2)

被收購,追求聯合之路

被收購,實際上是“以退為進”。被別人收購併不丟人,尤其被有實力的公司收購就更不丟人了。

“換股”等現代交易方式實際上已不再是傳統認知上的吞併,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戰略性聯合”。“部分現金+部分換股”的方式是一個交易手段上的創新安排,從買家角度減少了短期現金支付壓力,賣家則可能分享到未來公司發展的長期收益,短長充分結合。

賣家不是單純地失去了公司,而是換回了更大的參與權。自己單打獨鬥,即使百分百地擁有也僅僅是一張“小餅”,精英們聯手共同把“餅”做大,即使只擁有百分之一也大於過去的小利益。此時,與其叫出售公司、被收購,不如叫“價值交換”,有小失卻有大得。

“1+1》2”所帶來的規模效益無疑是合併的主要目的,按照換股的交易設計,賣家可以共同分享規模化後的巨大增值,尤其在買家股票上市時,股份增值往往極為巨大。此種情形下,即使現在公司經營狀況還不錯,戰略性合併也值得考慮。況且,“靚女先嫁”方是人間正道,要趁著公司基本面良好時,主動出擊尋找“婆家”,這樣才是強強聯合。如果按照很多人的習慣,好東西自己先留著,不好了再拿出去跟人合作,這樣的狹隘思想一定害人害己,肯定得不到良好回報。處理垃圾只能得到小錢,誰也不是傻子;“1+1》2”才是價值迅速增長的不二道路,賣好公司才談得上“戰略性合併”,賣已經不靈的公司只能叫處理垃圾或尾貨了。

戰略性聯盟是當今複雜且競爭激烈市場的必然舉措,“打群架”總是比單打獨鬥要輕鬆很多,畢竟雙拳難敵四手。好技術需要與高效率的客戶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