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向餘子風走去。
餘子風呆呆的站在那裡看著常琳,就是那時,餘子風看著常琳那清秀的面容,立刻被她的美麗給震懾住了。
常琳面帶笑容的走向他。
“餘先生,我可以訪問你嗎?”她謙虛的問。
“可以。”餘子風回答得有些猶豫,因為他的心思全在常琳身上,使他不得不相信有一見鍾情的事。
他拿起一杯調酒給常琳,動作顯得有些機械化。
“謝謝!這是什麼?”看得出常琳的好奇及單純。
“雞尾酒。”
“哦!湯姆克魯斯主演的雞尾酒就是這種的調酒。哇!我都沒嘗過耶!”常琳望著那杯雞尾酒,看著它的顏色,已經忘了來此的目的了。
也或許因為這樣,常琳喜歡上看調酒的顏色。
在餘子風的提醒之下,常琳才記起她的訪問工作,還頻頻被餘子風嘲笑。
訪談之後,雖然常琳還不夠熟練,不過她倒是和他聊得很愉快。
最後她還替餘子風取了個綽號叫“瘋子魚”——是餘子風三個字倒過來的念法。
“希望你工作愉快!”餘子風展現紳士風度的和常琳握手。
“謝謝你!也希望有朝一日,你能成為巨星,但是別成為偶像哦!因為我很唾棄。”常琳以開玩笑的口吻說著。
“哦!”餘子風給了她一個微笑。
從那一次之後,餘子風再也沒見過常琳,甚至於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知道常琳的名字還是在一次電視中看見她的出現,他才知道的;當初他所見到的常琳如今已經是廣播界中的知名主持人,而他卻成了她所唾棄的偶像歌手。
餘子風之所以工作麻痺也是因為他現在所走的路線——偶像歌手,不是自己所要的,雖然他已經是超人氣歌手,但是他的心仍振奮不起來。
今天和常琳再見面,她並沒有記起他來,也是令他沮喪的原因之一。
或許就是因為他是偶像歌手,所以他也沒和常琳提起這段往事;即使提起了,常琳也不見得記得。
就當那是一份美好的記憶吧!餘子風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小女孩長大了。”餘子風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就是無法入眠,他滿腦子想著常琳的面容,她的確變了許多;是成熟了,而且更加的動人。
“忘了吧!目標或許只是一種夢幻。”餘子風決定放棄那個自他出道以來的一個念頭——將常琳當作他追求的目標。
雖然今天再見到她,卻是放棄的開始。
“誰教自己是人家不屑的偶像歌手呢!”餘子風自諷的冷笑了一下。
他拿起床頭另一個枕頭,猛力的蓋在自己的頭上,然後深呼吸了一口氣,將全身聚集的力量喊叫出來。
“啊——”
“這樣的生活,我到底還要過多久?”餘子風迷惘的問自己。
過著這種生活,他覺得自己真的彷彿是行屍走肉一般。
常琳迷迷糊糊的回到家,呆坐在沙發上。這世界真是什麼怪事都有,連她這二十五歲的“中古女人”,居然也會被不算認識的人偷吻。
偷吻耶!
這男人未免也太不尊重她這個廣播界的知名大主持人了。
一個霸王偷吻,而且對方還是常琳最討厭的偶像歌手,這個情形下,常琳應該回到家是吐了個滿地,而且馬上去刷牙。
可是,她沒這麼做,她整個人呆呆的坐著,像是受了打擊一般,或許她正在壓抑自己即將爆發的脾氣。
“琳姐,你又怎麼了?該不會又碰到鬼了吧?”家倩打著呵欠,揉了揉她那快合上的雙眼。
工作了一天,再加上酒精的催眠,她真的快撐不住了,拼命的打呵欠。
“碰鬼?我又不怕!”常琳倒還希望剛才親她的是個鬼呢!
至少那種感覺是毛骨悚然,噁心至極;然而這種感覺真令她哭笑不得,真有點怪!
說噁心也沒有,說討厭也不切實際,說心動……不!她才不那麼想。
“琳姐,你到底怎麼了?是喝醉了,還是……?”
家倩睡眼惺忪的看著她。
“今天是不是十三號星期五?”常琳皺著眉頭問。
“不是呀!”
“那為什麼今天我這麼倒黴?”常琳抱頭嘆氣。
“不會呀!今天你只有碰到鬼而已,不算倒黴。”家倩摸摸頭說。
“這樣還不算倒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