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7部分

和一眾屬下繼續考核其他州縣,在傅衛離開的時候,心裡對包拯滿是感激。

傅衛走了,天長縣的案子結了,花郎知道,等待包拯的便是升官,那麼他,是不是也應該做一些準備呢?

包拯在天長縣三年期滿,必將勝任端州知州,那他花郎是跟著一起去,還是去京城闖蕩?

現在的花郎必須面臨這個的一個問題,京城難闖,可機會多,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和破案手法,必定能夠在京城闖出一番名堂來,只是若和溫夢幾人去,難免要困難一些。

可若是跟著包拯去一趟端州,等他調任京城,花郎再跟著去,凡事就容易得多了。

這些問題花郎只私下裡想過,他從來都是一個喜歡逍遙自在的人,去了京城若是不夠自在,那還不如不去呢?

後來,花郎又覺得自己太過杞人憂天,離包拯期滿還早呢,他又何必急著考慮自己的前程?

所以日子就又是這樣悠哉的過著,有案子破案,沒案子就幾個朋友喝酒聊天,遊山玩水。

轉眼夏天過去了,初秋來臨,院子裡便多起了落葉。

突然有一天,溫夢和花婉兒兩人在院子裡感慨時光飛逝的時候,花郎和陰無錯兩人從外邊興奮的走了進來,而在花郎的懷裡,抱著一隻雪白的小狗,那小狗的樣子漂亮極了,不過卻還是很害怕,眼睛一閃一閃的。

溫夢看到小狗,頓時興奮的跑了過去,問道:“這是誰家的狗狗,好可愛!”

花郎淡笑:“這是我和陰兄兩人跑遍了天長縣才找到的狗,這種狗體型龐大,有狼的特質,咬起來比狼都恨,用來當警犬再合適不過了。”

花婉兒一聽不狼都恨,本來準備摸一下小狗頭的手頓時縮了回去,怯怯的問道:“哥,這狗比狼的都恨,會不會咬我們啊?”

花郎搖頭,道:“比狼恨,那是對別人,你們就不同了,養它四五個月,它跟你們親著呢。”

大家這般聊著,溫夢突然問道:“你剛才說警犬?是什麼,我怎麼沒有聽過這個詞?”

花郎將那小狗放下,然後笑道:“警犬就是經過特殊訓練的狗,可以完成許多主人指示的命令,這個詞在唐朝時候已經出現,唐杜佑的《通典》中說:恐敵人夜間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懸大燈於城半腹,置警犬於城上,吠之處需加備脂油火炬。這裡出現的警犬主要從事監視敵軍的作用,不過我這條狗,經過我的訓練,我要讓他幫我進行搜尋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聽了花郎的話之後,都覺得好生神奇,一條狗真多可以幫忙抓捕犯人嗎,莫不是上次案件,那個農夫的狗發現了屍體,所以花郎才要想著養狗的吧?

大家雖然不解,卻也並未多說其他,花郎想要訓練警犬,那就訓練好了,只好這狗不咬他們就行。

大家庭裡又添了一員,溫夢給它起名字叫小白。

對於小白,大家對它很是愛護,不幾日它也就跟著大家廝混熟了,總是跟著大家的後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搖一晃的,好生的可愛。

包拯和公孫策兩人也經常來玩,看到小白之後也很是不解,已經很忙的花郎,怎麼有時間養狗,聽了花郎的解釋之後,他們雖然不能夠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異議。

如此過了一個多月,已經是深秋時節了,樹上的葉子早已經落光,而小白,也從一個胖嘟嘟的狗狗長的有些魁梧了,那種可愛的樣子不再,換而的是一種俾睨群雄的姿態,這姿態好生的威武,讓眾人對它更家的喜愛了,因為小白雖然高傲,可是卻很溫順,很聽話。

如此一來,大家倒有些慶幸當初花郎將小白抱回來了。

深秋的某一天,朝廷對各州縣官員的考核結果終於頒發了下來,因為包拯等人救了傅衛,以及破獲了鴛鴦大盜的案子,並且將張公公這個危險人物除去了,皇上對包拯是特別嘉許,不僅賞了不少錢財,而且還特地賜了包拯一青天匾額。

這可是大大的榮耀,不過包拯很清楚,他能夠有這樣的榮耀,花郎功不可沒。

於是,在朝廷的人員離開之後,包拯立刻將花郎他們幾人叫進縣衙,說道:“如今已然深秋,皇上賞了包黑子我一些錢財,我們何不如拿這些錢財來好好遊玩一番呢?”

一聽到遊玩,溫夢立馬興奮的說道:“這個最好,我喜歡。”

於是在這樣一個深秋時節,他們一行人打點好行裝,出了天長縣。

之所以要離開天長縣,是因為天長縣的景色他們早已經遊覽遍了,想要新鮮感,自然是要去外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