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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遞功能,純屬嚇唬政府與購房者,或者說是把自己對於新政的惶恐借用消費者的利益表達出來。這樣的遊戲已經重複多次了,了無新意。

此次土地新政的主要內容之一是新增土地使用費徵收標準提高一倍,從每平米70元上漲至每平方米140元;二是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繳納主體是市、縣人民政府,而非用地單位,統一上繳至省級國庫;三是繼續保持中央與地方30∶70分成體制不變,專項用於土地。

土地新政的目標很明確,就是釐清土地財政收支與使用體制,以經濟手段抑制既得利益者的批地、佔地熱情,保護土地以及被徵地農民的利益,這樣依託於經濟手段的源頭性控制措施早該實行。

市、縣政府成為土地使用費的繳納主體無關緊要,毫無疑問,最終的成本承擔者是用地的市場主體而不是地方政府。《通知》的要害在於土地財政的專款專用政策。很清楚,在新政中大失其利的是市、縣地方政府,財政列入省級財政預算使得以往的預算外土地生財之路遭到封堵,不透明的招標掛體制將告一段落。失去尋租的主要通道之後,可以預料,某些市、縣政府的批地熱情將一落千丈。並且,卡住這條資金鍊條,也就相當於給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合謀牟取暴利的通行證打上了過期的烙印。失去利益驅動,地方政府首先會從這場房地產暴利遊戲中退下陣來,寄生在地方行政權貴身上的開發商失去臍帶血的供養,也就成了無源之水,只能等待乾涸的命運。所謂土地新政,也就是在反腐的過程中建立土地公共財政的同義語。

第二篇第一章 土地真相(3)

接下來的問題是,土地新政會推高房價嗎?從資料可知,以往土地徵收費基數極低,即使用地單位承擔了高出以前一倍的成本,也並不代表土地價格會像某些傾向性的市場人士所說的將大漲猛漲,而是迴歸合理徵收水平。

據測算,即使全面提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等相關稅費標準,工業實際用地出讓價格也只是恢復到基準地價水平,而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按上海、北京等地的商品房均價每平方米6000~8000元計,樓面地價最少佔據1/3,也就是在2000元左右,按照倍容積率計算,按此次通知最高每平米140元的標準計,佔總地價不到5%。如果地方政府將增量部分全部轉嫁到開發商的頭上,那麼,地價上漲幅度約為。所謂房價將上漲10%純屬聳人聽聞,無非是借民意之牌反戈一擊。

所以,《通知》的指向非常明確,一是抑制權貴階層的利益鏈條,二是有針對性地保護某些弱勢階層的利益(無可諱言,擁有較多存量土地的開發商也將同時受益),從土地與資金兩方面支撐和諧社會。另一個衍生的效果是,寄生在地方政府身上的房地產商被剝離之後,健康的基於公平市場的適用各個消費階層的房地產商才有成長的空間,與之相配套房地產開發商的行政性*清理工作顯然也該同步進行。

真正關注農民利益的人,真正關注普通購房者利益的人,不應被高房價威脅所迷惑,而應該遺憾,政府建立土地公共財政的努力來得太遲,明目張膽尋租時代拖得太久。

附記:到上視做節目,也是房地產關於溫州集資建房,唇槍舌劍的結果是各不相讓。其實,從根本上說,只有讓地方政府失去尋租動力,房產*也就化解了大半。關鍵還是要建立透明的公共財政體制。(2006…11…23)

擴大土地供應政策風向向市場化漸變

有明確的跡象表明,有關政府部門已經開始逐步接受市場人士的意見,透過擴大土地供應與平抑地價,進而以廉租房、限價房等配套措施,而非以行政手段直接插手市場、規定商品房價的方式穩定房地產價格。

有多個城市明確要增加土地供給。廣州2007年3月份出臺、被業內通稱為“廣七條”的《廣州市關於加快住房和土地供應,加強住房管理,穩定住房價格若干問題的意見》,最大亮點莫過於第一條“開閘放地”:從2007年開始連續三年確保全市十區每年供應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其中2007年供應平方公里,住宅供應總量達到建築面積1250萬平方米。

5平方公里創造自2003年土地出讓實施“招拍掛”制度改革以來,廣州年土地出讓的最高記錄,也超出了2006年9月制訂的廣州住房建設“十一五規劃”。2006年廣州加大了土地出讓力度,十區共出讓土地才200多萬平方米。

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