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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我傻傻地問:“什麼地方?”

“這裡是警察局!”

“哈哈,還警察局了?”我環指一圈,也不管黃悠那怒氣衝衝的臉,笑道:“這點小地方還警察局了,發展得還真快啊,我都有點跟不上節奏了。”

黃悠看著我這囂張的模樣,揮筆在紙上寫著什麼。我湊過頭看看,上面寫著:木冬青打架鬥毆,藐視執法者威嚴,挑戰法律權威,拘留五天,延遲執行。

我指著那張紙對黃悠怒道:“你小子還真敢寫啊?”

黃悠挺起胸膛對我說:“我這是按照法律程式辦事,而且事實又是如此,有什麼不敢的?”

“還法律?哪來的法律?”

黃悠當即從桌子下抽屜裡取出一本薄薄的印刷本,封面上寫著《妖怪憲法》三個大字。

“這一部,就是《妖怪憲法》。由霍玉組織的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經過全體妖怪村公民一致透過,具有妖怪中至高威嚴,任何妖怪在憲法面前妖妖平等,就算木冬青你也一樣,不得例外!”

……看起來很牛逼的樣子。

他又拿出一本薄薄的影印本,上面寫著《妖怪村治安行政管理法》。

“這一本,是咱們妖怪村的治安行政管理法,一般通用於村裡面普通的治安秩序問題。你剛才首先是違反了《妖怪村治安行政管理法》的打架鬥毆一罪,再後又違反了《妖怪憲法》中第一條規定:任何妖怪不得藐視憲法和法律威嚴。兩條罪加起來本來是足夠讓你坐兩個月牢的,不過量在你還不瞭解現在妖怪村的法律問題,同時現在處於剛剛開始實施法律修階段,就減輕你的處罰,拘留五天就算了。”

才幾天時間,就弄了這麼多的東西了?

感覺,不對路啊……這樣下去我似乎會倒大黴。

逐漸開始明白情況的我訕笑地對黃悠說:“那個,這個,什麼時候弄了這麼一部東西我都不知道,我就跟大家開個玩笑而已,不必那麼認真吧。”

我用手肘碰了碰杜蒙肩膀說:“你說吧,我只是跟你在開玩笑。”

杜蒙舉起手對黃悠說:“警察叔叔,我要告這個人渣用語言威脅我。”

“你!”我怒指著杜蒙。

黃悠呵斥我:“木冬青!請注意你的言詞,這可是會加重你的罪行的!”

我站起來一拍桌子怒道:“我草!老子不玩了,老子這就回家,誰也別想攔我!”

我就要往黃悠後面那扇門走去,兩個戴著紅領巾的“警察”馬上就攔住我:“坐下!回去!”

居然還會說人話,還特麼的嚇人。

我蹦回後面,抽出腰間的小包,從裡面取出板磚面著他們喊:“誰也別想攔我!擋我者死!”

杜蒙嚇得閃到警察叔叔們的身後,害怕我連他也揍了。

我和兩個高大的妖怪對峙著,黃悠從抽屜中取出一本薄影印本,啪的一聲甩在桌子上。

我往那本本望去,看到上面寫《妖怪村刑法》。

“木冬青,把武器放下!你現在持械櫃執法者執法已經是違反了《妖怪村治安行政管理法》,要是打了我們,那就是襲警!那你就是犯罪,違反了《妖怪村刑法》!”

犯罪?!

不知道怎麼的,心裡面特別的慌,特別的害怕,就是舉著板磚的手也在顫抖。

面對這三條條子充滿威嚴的臉孔,面對這三個妖怪條子的將我包圍之勢,在這個狹小的黑房子裡,我感到孤獨和無助。

“你們,你們別逼我。”

“把武器放下!”

“我,我……”

“再說一遍,把武器放下!

“你們,我,你們……”

“把、武、器、放、下!聽到了沒有?”

可惡,太可惡了。

我將板磚扔在地上,舉起雙手。

“我投降。”

馬上就衝過來兩個紅領巾妖怪,抓住我的雙手將我按在地上。似乎還挺生疏,力氣大了些,弄得我很痛。

我罵罵咧咧地喊:“輕點,痛死了!”

咔嚓一聲,居然還給我上了手銬。

哪裡弄來這樣的東西?

我被搞掂之後,黃悠跟杜蒙握了握手。

“謝謝,因為你的配合,才將這等敗類捉拿歸案。”

“不用客氣,這是每一個妖怪公民應該做的。有這麼一個敗類出現,辛苦了你們警察才對。”

我抬起頭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