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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子。科爾曼?斯塔克豪斯?他們的出手數和得分都較前一季有提高。76人的角色球員——威瑟斯彭領銜的其他幫手們——的確出手偏少,可是,在球傳輸過程中,佔取他們出手比例的並不只是艾弗森。科爾曼早在網隊時期就被認為持球過多,斯塔克豪斯也同樣有不愛傳球的毛病。

事實是,76人的三大王牌——艾弗森、斯塔克豪斯、科爾曼——都是需要球權來攻擊的選手。球權遭到他們三人壟斷,角色球員不剩下什麼。可是,在1997年4月,角色球員拿不到球的責任被媒體全數放在了艾弗森身上。而斯塔克豪斯此時出來扮受害人,多少有些得了便宜賣乖。

“華盛頓大比分贏了我們,教練到最後20秒還把阿倫放在場上。記錄太無聊了!我也需要投籃機會!”

從春天開始燃起的艾弗森VS馬布裡戰火,因為這連綿不斷的40分,因為斯塔克豪斯的表白,重新熾烈起來。

14。 爭議,年度新秀

1996年選秀大會之前,馬布裡和艾弗森分別代表了兩種傾向——組織者,得分手。他們早早確立了彼此在媒體中的形象。

斯蒂芬·馬布裡,紐約的街球大師,在紐約街頭燈光場混過的老油條們都點頭承認,這傢伙是天生的一對一選手。他沒有標誌性的切入動作,因為他也是一個切入動作博物館。他有通靈的球性,以及看穿對手的讀心術。所以,他總能夠先對手一步移動到自己想去的所在。

可是,他遠遠不能算是傳統意義上的控球后衛。

他的優異在於他的一對一擺脫、突破分球、個人攻擊力,以及外圍的大範圍遊動、將球執行起來。但在把握進攻節奏、陣地戰指揮、送出高質量傳球這些方面,他的傳球意識、大局觀都不能算老辣。甚至在個人形象上,他也頂著一個玉米地壟溝頭的髮型。他的街球背景還深過阿倫·艾弗森。

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體先給他戴上了“團隊組織者”的帽子,然後推上擂臺,用來和阿倫·艾弗森對壘。

多年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