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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人覺得有點危險。

正說呢!咔!

四周觀眾全叫了起來。

接著,咔咔咔咔咔,照相機快門的聲音接二連三。

又接著,咔!後面的車子,撞了前面的車。

鬧劇結束了。

小美坐在店裡哭得死去活來,任小丁怎麼賠不是,都沒用。

“我瞎了眼,嫁給你這個瘋子。”

小丁的岳母也從臺北打電話下來,叫小美快點回孃家。

可是小美怎麼回去呢?

第二天沒開門,店裡的電話就響個不停。才開門,就擠進三對新人,指明要穿前一天晚間新聞看到的婚紗。

有線、無線電視臺,全播了這條“街頭婚紗秀”的訊息,而且播得特長,並說由於轟動,造成了交通堵塞。

播出畫面最長的,是那套性感的“二十三世紀婚紗”,記者還特別說展示的模特兒,在冬天穿得那麼少,卻帶給大家無窮的熱力。只是發生小小的意外,一個是開車的人急著看,造成小小的擦撞,一個是出現了穿幫鏡頭。

但是穿幫鏡頭加了馬賽克,沒人看得出那豐滿的小姐,正是美美婚紗店的老闆娘,而且這個新聞的效果可真強,即使兩年後,美美婚紗開第三分店的時候,都有顧客問:

“你們是不是那個以前在街頭做婚紗秀的?我好佩服你們,真有創意!怪不得現在這麼有名。對了!我請問一下,你們的穿幫秀,是不是事先安排的?”

'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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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為什麼要在街頭辦婚紗秀?街頭多髒多亂哪?如果把曳地的紗裙弄髒了,怎麼辦?

小丁當然知道這一點。問題是,他要宣傳,又沒錢登廣告,有什麼宣傳能比電視新聞的效果好呢?用什麼辦法又能把記者引來呢?

當然他得出“奇點子”,創造“新聞性”、“話題性”。

而且他知道只是告訴記者將在街頭秀婚紗,記者還不一定感興趣,於是他想到“內衣婚紗秀”——

只要敢穿內衣走上街頭,就是“新聞”,就是“話題”。

所以記者都準時到了,所以小丁沒花多少錢就收到了幾百萬都弄不到的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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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都是嗜血的

以前我做電視公司記者,每次有火警,消防大隊都會打電話通知: “有地方失火了。”

“火大嗎?”

“大!”

“控制住了嗎?”

“已經控制了,但是還在燒。”

“到我們趕過去的時候,火勢還會很大嗎?”

“不敢說。”

“那我們就不去了。發個乾稿(只有文字,沒畫面的訊息)好了。 ”

“可是死了一家人耶!”

“噢!那太好了,我們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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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自焚事件

聽這對話,你有沒有氣?你說新聞記者嗜不嗜血?

問題是,一天有那麼多火警,記者只有那幾位,新聞時間就那幾十分鐘,記者能不選擇嗎?他當然選擇驚人的、聳動的。

你看過越南和尚*的新聞照片嗎?

那是一張得獎的作品,一個和尚端坐在火裡。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當時記者不攝影,而能過去拿件厚衣服包住那和尚,和尚可能就死不了。

但是記者選擇了“冷靜地站好角度、對焦、按快門”。他為什麼這樣選擇?

他是為你啊!為廣大的觀眾啊!

人都是好奇的,喜歡看沒看過的東西,喜歡談聳人聽聞的訊息,喜歡*、暴力。

開啟電視,你會發現汽車展,汽車旁邊站的比基尼泳裝小姐,得到的畫面比汽車還多。內衣秀更甭說了,前一天下午的內衣秀,不但晚間新聞播、夜間新聞播,只怕到第二天中午還要再播一次。

為什麼?

因為大家愛看哪!

議會摔跤大賽

也就因此,無論政界人物、商界人物、影劇界人物,甚至文化界人物,為了出頭,都不得不“秀”——

問政問得好好的議員,只要見到電視攝影機上的紅燈一亮,就突然拉高分貝、誇張動作。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了吸引注意,他不但準備了海報,貼在講臺上,還要拿出道具,當場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