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志國的出血時間,卻明顯是在被打了幾個小時以後,這就足夠洗脫他的嫌疑了。其實李海也清楚,自己這麼弄死林志國還是要冒些風險的,要不是有老韓這邊撐著自己,自己又剛剛給國家立了功勞,加上林志國的行為本身也觸犯了某些底線,自己絕對沒有這麼好過的。別的不說,證據什麼的,想要偽造還不簡單?
不過,說來說去,李海終究還是要負上一些責任,不管怎麼說,人總是他打的,剛打完就發病死了,也難說這中間有沒有他的干係。按照出席作證的某醫生的話說,就算林志國本身就有腦血管方面的隱疾,李海的擊打也很可能是主要誘因之一。
所以,結論就是,李海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必須做出某些賠償。
“——除此之外,本席決定,將程衛國大校生前遺囑轉讓給李海的,屬於他名下的之江科技發展基金會的股份,轉售給趙詩容小姐,所得用於撫卹本次引渡行動中殉職人員的家屬,以及林志國少將的家屬。”
一錘定音!李海這才意識到,自己剛剛聽到了怎樣的判決。他猛地轉過頭去,迎上的是程潛得意而又痛恨的眼神,還有趙詩容淡漠的表情——按照這個判決,趙詩容或者程潛,很有可能將成為之江基金會的控股人!第一千九十七章完
【作者題外話】:回來晚了,保底兩章送上。今天沒加更了,大家晚安。
第一千九十八章股權之秘
第一千九十八章
之江基金會的股份構成,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光是參與的會員單位,就多達上千家,那數百億的資產體量,其實就是這麼堆起來的。言情內容更新速度比火箭還快,你敢不信麼?由於基金會本身的組織結構就很鬆散,大部分會員並不是拿出自己的資產來入股,而是將一部分股份,好像交保護費一樣納入到基金會之中去,這也使得基金會從理論上,並不對下屬會員單位擁有太多的行政權力。
這種結構,正是道上很多大組織在走向正規,走向洗白的過程中,最適合採用的一種方式,這樣既能發揮出整合的優勢來,又能保證各路老大們對於自己地盤的掌控,算是一種特色的經濟組織吧。當然這種組織形式,對於執掌中樞的那位大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就會弄得一盤散沙。
李海的價值,就是體現在了這裡。也只有他的神通廣大,才能利用會員單位和基金會總部之間的複雜金錢關係平衡,將各個鬆散的會員單位,越來越緊密地拉攏在一起,使得其資產的乘數效應日漸放大,也讓整個基金會的影響力急劇擴張。雖然才僅僅一年不到的時間,但是之江基金會已經毫無疑問,成為了之江乃至江南省地面上,影響力最大的經濟組織。
說回股權結構,在基金會總部的股權中,大約有四成,是來自下屬會員單位的“自願”貢獻。好比金海岸夜總會,就必須上交三成的股份,才能在之江的地面上繼續營業下去。這對於會員單位的老闆們來說,也算是可以接受的,畢竟賬目上還可以做點手腳,藏點利潤下來,況且道上的事情,給大佬交適當的保護費,本來就是大家都能認同的一種規則。
別說道上了,如果把國家視為一個最大的大佬的話,試問哪路生意人敢不交這個保護費?所以這一層,李海收起來也是沒有多少心理障礙,你可以不交,不過在之江地面的市場競爭中,你爭不過同行,那就不能怨我們了吧?人家交錢,你不交錢,我肯定幫自己人的嘛,多正常。
這四成的會員股,算得上是最大的一份股權了,只不過其分散的程度驚人,所以其對基金會掌控力的影響性,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基金會總部的原始資產,很大部分是來自原先伍豪的資產,只不過因為他和軍方高層的老關係,事實上伍豪是代管了很多屬於軍方的資產,所以在他離婚以後,這些資產都完成了分割,被程衛國投入了基金會之中,成為基金會的資產,當然相應的股份,也都是屬於程衛國所有。
——自然,從形式上來說,這些股份還必須弄出個分散持股的樣子來,作為情報部門來說,搞影子公司是拿手好戲,搞定這些小事不在話下。
後來,因為趙家在李海事務上的介入,程衛國不得不將手中的一些股份,拿出來交給趙家,使得雙方的持股比例相差不遠,這樣程家已經不再佔據絕對控股的地位。有了趙家的支援,再加上李海能影響到的那些會員老大們,他在之江基金會的地位才變得穩如泰山,這之後,李海才真正當上了之江基金會的總裁。
毫無疑問,因為李海的苦心經營和逆天神通,基金會這邊的欣欣向榮,是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