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加速這一塊面板下的血液迴圈,看上去就很紅了。至於那杯水,當然是能喝的,可是水溫這東西,能找到什麼證據?等到了警察局,滾水都變成涼白開了,還不是隻能用他的“傷勢”說話!
巧的是,這一片的警務,恰好是林沐晨那個派出所管轄的,這個派出所管理的範圍很大,而且是之江市最繁華的地段之一。對於這些律師,辦案民警當然不會很陌生,一看到七八個律師一起進來,小民警嚇了一大跳,別看律師普遍怕警察,其實警察也很怵律師,被他們抓住岔子的話,小警察也是一身麻煩啊!
等聽說,是兩個外地記者來採訪,話不投機用開水燙傷了天平所的律師,小民警才放下心來,一板一眼地依照接待程式,詢問雙方——其實只能先問一方,因為李海已經被護送到醫院去了。
他這點傷當然不算什麼,醫生看來看去,皮肉沒破,微微紅腫,外加一個小水泡,還是李海拼命鼓動神力,把組織液往皮下某處集中,才鼓出來的。一度燙傷,開了點藥,李海轉身來到派出所,把病歷往桌子上一拍:“民警同志,你看,這是醫生的診斷,真是太過分了,這些記者無法無天啊!”
此時兩個記者已經冷靜了不少,不管這裡面有多少蹊蹺,總之事實擺在面前,想分辯也無從分辯起,好在也就是一度燙傷,算不得什麼大事,黃記者示意洪記者不要再激動了,便老老實實地向李海賠禮道歉:“李律師,對不起,是我們的錯,醫藥費和營養費,我們全賠,該受什麼處罰,我們也認。”
其實他心裡也有數,這點事真不算什麼,好一點也就是批評教育一下,賠點醫藥費算完了,如果要糾纏什麼水溫啊栽贓啊之類的,那就橫生枝節了,要知道他們可是在天平事務所裡面談話的,律師談話能不錄音麼?說不定連攝像頭都有,這道理還不都是讓人說了算的!
李海撇著頭,不理他的賠禮道歉,小民警有點難辦,正這時,林沐晨從裡面出來了。其實她早就接到了朱莎的電話,不過為了避嫌,沒有顯示出和李海他們都很熟的樣子,到這會出來,主要也是想看看李海的傷勢。
看過,算放心了,然後開始“教育”兩個記者,主要內容當然是法制教育了,倆記者唯唯諾諾,只有點頭的份。黃記者還好,畢竟經驗老到,洪記者被訓得時間長了,可有點受不了了,偷偷瞥李海時,卻見他老神在在地坐在那裡發簡訊打電話,忙得不亦樂乎,心中更是恨啊,這混蛋,一定是故意刺激自己潑了他,那傷多半也是買通了醫生給驗過的!他想象力再豐富,也想不到會有人能硬生生憋出個水泡來——
直到聽見李海在電話裡,說了一句:“叫他們別去收保護費了,不是說好了那片不收的嗎?”洪記者頓時來了精神,舉手打斷了林沐晨的訓話,大聲道:“我要舉報,有人涉嫌有組織犯罪活動!就是他!他剛才叫人去收保護費!”
林沐晨一怔,其實她也聽見了,不過也只當是沒聽見,李海現在幹什麼,她還能不知道嗎?部隊都參與在裡頭,她還能說什麼,先前警察想管,都鬧出那麼大的亂子,特警隊都為此解散了,林沐晨想管都沒法管了。可是現在被人當面舉報,她也沒轍,看了看李海,心說你就不能收斂一點?
李海慢條斯理地收起電話,攤了攤手:“警官,我是叫人別收保護費,什麼時候叫人去收了?這位記者簡直就是顛倒黑白麼,剛才我就是對他強調了一下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他就生氣了,你看,用開水潑我呢。”
洪記者氣得發抖:“胡說,你叫人別收保護費,這個難道不是叫人收保護費?”咦,話說出來才發現不對勁,這當然不是叫人收保護費啊!
李海看了看他,所以說術業有專攻啊,筆下亂寫你們記者最擅長,可是要說抓法律事實,那還得是我們律師的事。哦,我只是當你面說幾句關於保護費的話,這就算是參與有組織犯罪了?你以為法律事實那麼好認定的嗎!哪怕是警察在這,想要抓我,也得查明我叫人收了哪些保護費,而不是沒收哪些保護費,這才管用啊!
林沐晨無奈地看著李海,心說你就不能消停點?當警察的,眼力最要緊,林沐晨要是到現在還看不出來,李海是有意在耍這兩個記者,那她真的是別幹這個警察了。可是明著說又不好說,她只好給朱莎使眼色。
朱莎拉過李海,低聲問了他幾句,便道:“警官,事實已經查明瞭,這兩位記者顯然態度還是不太好,我們還有很多事要做,是不是可以先走了?”
黃記者一聽可急了,他們要是走了,那這事今天就處理不完了,他們倆是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