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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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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別夢 羅青松自殺(5)

那麼,到底是什麼東西讓他如此感到絕望,以至於生不如死呢?有種說法就是,由於羅青松的家庭原因。

一個人生意可以沒了,工作可以丟了,朋友可以背叛了,甚至名聲也可以壞了,但這一切都不一定會致人於死地,因為他還可以躲,假如他還有家的話。

羅青松除卻父母家不算,僅他自己就有兩個家,按理,他完全有地方躲。但是,他的這兩個港灣卻都泊不了他這條船。所以他無處可躲無地可藏,只得另尋他途。後院都著火了,前院還能保得住嗎?

首誠證券公司是在下班之前大約下午5點左右接到的電話通知。電話是那家酒店所在轄區的公安局打來的,對方要求公司派人,持介紹信前往協助調查,並由公司領導帶隊。這當然和參加剪綵不一樣,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弄不好,還可能會被當做犯人一樣地作筆錄,所以總裁不便去,而董事長又不在家,那麼往下排,在家的副總裁只有李思恩一人,因此他責無旁貸,只好帶上工會主席、辦公室主任、律師等一干人,前往現場處理後事。

他們到達後,首先幫助警察確認死者身份。

李思恩進了門,看見死者身體仰靠在浴盆裡,略有扭曲;臉上神情痛苦,嘴鼻歪斜,面無血色,較活著的時候腫了許多。死者雙目微睜,瞪著每一個來看他的人,似有話要說,甚為恐怖。李思恩以前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嚇得不敢再看,趕緊快步離開。其他幾個公司來的人也都沒敢多看一眼,尾隨著李思恩也從衛生間裡退出來了。

他們走進客房,看見房間內的一張大床上罩著床罩,似乎沒有動過。床罩上面平放著公司給管理級員工統一定製的公文包,包上方印有“首誠證券”4個燙金大字。房間很大,這是個豪華房,靠窗處是一張標準的辦公桌,辦公桌上有幾沓整齊擺放的A4列印紙,上面密密麻麻地寫著字,字寫得很規整,沒有一絲塗抹的痕跡。死前能有這樣穩定的情緒,這人心該有多硬,或者該有多苦!紙上一筆筆記載著羅青松的家庭財產,以及所囑咐的歸屬物件。從公文包、手機、名片和遺囑的筆跡來看,死者是羅青松已確定無疑。

因為家屬不願與死者見面,所以一切手續都是首誠證券出面代辦的,並在結案後把死者給妻子的那一份遺囑轉給了郝姐。這份遺囑很簡單,說把郝姐現在所住的房子和一個總共7萬多元錢的工資存摺留給她。房子是公司折價賣給羅青松的,款已全部付清;房產證鎖在他辦公室的抽屜裡,存摺及取款密碼則夾在房產證裡。

另一份遺囑是羅青松寫給他“未婚妻”和孩子的。浦東的複式公寓、汽車、股票賬戶裡的股票,以及4個存摺總共70餘萬元存款,全部留給了他們娘倆。

羅青松的“未婚妻”名叫李丹,孩子叫羅宇。羅宇10歲,算來是羅青松在冶金集團公司工作時的愛情結晶,現在浦東家附近的一間私立小學讀書。李丹沒有工作,是位“全職太太”;如果沒有羅青松的財產分割遺囑,她還不會暴露身份,走進人們的視線,還會依舊心甘情願地做著羅青松不為人知的妾。

據李丹講,她當年是冶金集團公司財務處的一名出納,是按政策規定招工招進去的,沒憑什麼門路。她家承包的土地當年被冶金集團公司所徵用,徵用時公司曾有承諾,給每戶失去土地的家庭解決一個子女就業的名額,於是她就理直氣壯地走進了國營企業,掙上了工資。一年前,她帶孩子來上海時,才把工作辭掉。但根據好事者的調查,李丹的上述說法與事實有出入。

說起李丹的身世,也挺讓人可憐的。

李丹,女,1969年6月生於湖南省湘西丘陵地區。出生時,母親因大出血而去世。15歲時,父親在縣裡一建築工地做工,因被人誣陷偷工地木料而打成重傷致殘。至此,李丹雖然學習成績優秀,但仍不得不放棄升高中的機會,輟學回家,一邊種地一邊侍候臥床的父親。農閒的時候,她去縣裡告狀,為父親伸冤,往返無數次,但始終沒人理睬。1987年秋,父親在病痛與屈辱中故去,李丹用膠輪手推車推著父親的遺體,到市公安局門前鳴怨,大半天仍不得進,最後她推起車,發瘋似的往裡面猛衝,卻遭到門衛的槍托擊打。這時,圍觀人群中走出一位身材魁梧、幹部模樣的人,用力制止了門衛的粗暴行為。他辦事路過這裡,看了一會兒,已經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聽清楚了。扶起李丹之後,他轉身指著門衛的鼻子怒喝:“在封建社會,老百姓都有越級上訪、攔轎遞狀子的權利;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