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吹噓這面鏡子,跟在洪竣身邊,隨口給介紹了一些東西的來源。
聽著片刻,洪竣不由得對老者廣博的見識感到佩服。老者是一個遊商,沒有固定的落腳點,一輩子在大荒和多個人族王朝之間遊走,專門收購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有時買到幾件真正有價值的東西,轉手賣出去便是一筆大生意。
當然,大部分收集到的事物毫無價值,最終砸在手裡,成了賠錢貨。
隨意走了一圈,洪竣在架子前停下腳步,問道:“林掌櫃,這些書籍怎麼賣?”
書籍代表了知識,洪竣現在很需要大量的知識來了解這個世界,烈山族雖然有文字,但是常年在大荒之中沒有走出去,相對人族文明還是落後許多。而且從書名來看,這些書籍大多是一些遊記之類的雜書,卻正是自己當下所需。
林姓老者有些奇怪,一個烈山族的小孩竟然會對人族的書籍感興趣,不過想到洪竣會說人族語言,還認得字,便釋然了。這些書籍在人族王朝隨處可見,並不值錢,本著能賺多少是多少的原則,老者張口答道:“用皮貨來換,一張上好的皮貨我給你三冊書籍。”
“林掌櫃,你可別坑我!”
洪竣神色一冷,對方顯然是把自己當肥羊來宰了,不滿道:“我想要的書籍有二十多冊,按你的價錢,我要拿七八張皮貨來換,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林姓老者臉上完全沒有一點羞愧,理直氣壯道:“這些書籍全是我辛辛苦苦收來的珍品,而且千里迢迢運到大荒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賣得貴一些也是自然的。”
洪竣嗤笑一聲,道:“只不過是印刷品罷了,成本極低,在大楚必定大量發行,算什麼珍品?”
“原來小友竟是識貨的。”被戳穿牛皮,林掌櫃老臉一紅,立即恢復常色,沉吟一聲,道:“也罷,拿三張皮貨來,這些書就全歸你了。”
“皮貨我拿不出來,”洪竣說著,見老者臉色微變,沒等他說話便從懷裡掏出一塊金子,笑道:“用這個換如何?”
“好!”林掌櫃大喜,金子當然比皮貨更好,他拿了皮貨到大楚去也是要換成銀子的,而且皮貨攜帶困難,金子就容易多了。沒想到洪竣還能拿出金子,他頓時又熱情了幾分:“小友想要多少書籍儘管拿去。”
洪竣挑出自己想要的二十多冊書籍,疊成一摞,隨手把金子遞給老者,老者連忙接過,放在嘴邊用力一咬,差點崩掉了牙,臉上卻樂開了花,這一塊金子能頂得上他兩三年的生意了。
“掌櫃的,這些書不值一塊金子吧,你是不是該找回我一些?”洪竣笑著問道。
“這……”老者戀戀不捨得看著手裡的金塊,到了手裡的金子卻要送回一部分,他一臉的肉痛,猶豫幾息,便有了主意,擺出笑臉道:“小友,你看這金子也不好找開,不如你再挑一些東西拿走,就當照顧小老兒的生意如何?”
“這不大好吧?你些東西都沒什麼用。”
洪竣臉上顯得有些不情願,心裡卻是暗喜,自己故意不拿出價值更低的銀子,反而示出最大的一塊金子,就是為了等老者的這句話。如果直接點出要買的幾樣東西,肯定會被懷疑,現在對方主動提出讓他挑選別的東西,那就不一樣了。
“誰說沒用!”老者連忙信誓旦旦道:“我這些奇物裡面說不定也有幾樣寶貝,只是我等常人有眼無珠罷了,以小友的氣度,萬一撞上大運了呢?”
“好吧,那我就隨便拿幾件。”洪竣裝作有些不情願的樣子,勉強答應下來。
走到一圈架子面前,洪竣漫不經心的挑選著,他邊走邊拿,像是隨便出手般拿了七八件東西,其中就包括了那塊蘊含極高能量的石頭,淡紫色的根莖和青銅鏡。
林掌櫃看到洪竣拿走了青銅鏡,根本毫無反應,這類幾十年都不能脫手的東西,他的存貨裡面還有不少,一點也不值得留戀。
抱了一堆東西在懷裡,洪竣向林掌櫃要了一塊布包裹起來,交給弟弟烈山烽提著。
“林掌櫃,告辭了。”
“小友慢走。”林姓老者親自將洪竣兄弟送出帳篷,那個護衛一直守在外面,看到洪竣買了許多東西,卻也沒說什麼。等到三人漸漸走遠,身影沒入黑暗之中,林姓老者攥著手裡的金塊,興奮的吐出一句話:“賺大了!”
“賺大了!”
洪竣回到家裡進入自己的房間,看著擺在桌上的三樣東西,同樣說出了這句話。
先是拿起那塊灰黑色的石頭,比想像中的重了一些,密度比金屬更大,手感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