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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我擦,老子一直都在這裡好嗎?老子這麼帥,是這麼沒存在感的人嗎?小叔皮笑肉不笑:“我家孩子不懂事,當然要看著點。”

程熙更驚訝了:“林醫生竟然是你的孩子?你結婚了?沒看到報道啊?莫非林先生是隱婚?”程熙雖然剛來中國,但是也知道華人娛樂圈裡其實隱婚很普遍。要知道當年歌星費祥交了女朋友之後就曾被歌迷威脅:你要是結婚我們就自殺。有些歌迷影迷對偶像的配偶態度很那什麼,所以也不能怪人家明星隱婚啊!

林宗盛:你過來,老子絕壁不打死你!老子這麼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玉樹臨風貌比潘安顏如宋玉,像是有孩子的人嗎?像是有這麼大閨女的人嗎?

這種感受,其實琳琳能理解,真的。

當年二十六歲正在讀研的琳琳寒假期間幫媽媽看雜誌店,十歲的小表妹在一邊看書,來買雜誌的一顧客對琳琳說:“這是你閨女啊?幾年級了?”

琳琳當時就爆了:“你什麼眼神,這是我妹!我沒結婚!我沒男朋友!”

關鍵是老子還是處,還是處好嗎?

處跟生了孩子的都分不出來,你有病吧!

如果單純是孩子問題,還沒那麼嚴重,可是你把處認成非處,把黃花大閨女說成生完孩子的婦人,擱古代老子就要自殺明志以表清白了好嗎!這絕對是血海深仇啊!這樑子咱們結大了!

那人連連道歉,大概自己也知道尷尬,速度買了雜誌走了。

現在看到小叔也被這麼說,而且情形更嚴重:都是二十五六歲的人,小表妹當時十歲,自己今年十七了!

看到小叔的黑臉,琳琳默默地低下了頭,太同情你了,畫面太囧,不忍直視啊。可是為啥自己那麼想笑呢!果然還是看別人的熱鬧比較爽啊!哈哈哈!

小叔黑著臉:“程先生,我今年二十九歲,”看到程熙很認真地點點頭,然後小叔指著琳琳說:“她十七。”

這下就算程熙神經再大條也知道自己鬧了個烏龍,大大方方地道歉:“sorry,我誤會了。”大概是看到小叔臉色不好,又補了一句:“其實你看起來沒那麼老。真的!”

看這刀補的……

小叔已經不想說話了,你這麼二,華夏真的不適合你,你還是滾回米國吧!當年我怎麼會覺得這二貨的歌好聽呢?當年我怎麼覺得這二貨拿到艾美獎很驕傲呢?一定是當時自己喝高了。

不得不說,如果按照上輩子程熙的經歷來說,小叔神預測!

雖然程熙演技唱歌都不錯,可惜不會做人,開口就得罪人而不自知,惹下不少爛攤子,也被人使過絆子說壞話什麼的,開始程熙也不在意,但這種事兒多了之後程熙就煩了,一怒之下,老子不幹了!於是回家做生意去了。大概是吃一塹長一智,又或者是程熙本來就很有商業細胞,他回到他爹的公司後,從底層最基礎的做起,花了三年,進入公司高層,後來他爹退休後,程熙接棒,更是把公司的規模擴大了數倍,也算是個商業傳奇了!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目前的情況是,有點冷場,有點尷尬。

在這種詭異的氣氛中,趙助理終於回來了!

那一大袋子東西,直接把眾人驚呆了!

這麼一個小錢包,半米布綽綽有餘,你買這麼高一摞,是要加工麻袋嗎?

小叔:“我擦!虐待童工啊!”今天終於扳回一局!前面快給那倆二貨憋死了!

琳琳:“程先生,我還是病人,現在也就能做個小錢包,大包沒時間的。”

程熙:“……趙?”

趙助理解釋道:“因為不知道要什麼樣的,程先生手機在病房也沒人接,所以,我就各種顏色的老粗布各買了兩米,您看哪個合適咱用哪個。”

程熙選了黑色,因為他麻麻的包包很多白色系的,他小時候經常因為弄髒麻麻的包包被罰彈琴,所以對白色深惡痛絕,必須是相反色,不黑不星湖。圖案接受琳琳的意見,要了枝海棠花。

約好了明天來取包,程熙再次表達了謝意就告辭了。

程熙一出門,小叔就把凳子挪到琳琳床邊:“琳琳,你真要給那二貨繡包啊?多累啊!你病還沒好呢!這人真沒數!對了,不知道白痴會不會傳染,你離他遠一點啊!”

雖然最新科學表明,白痴病毒[1]確實是存在的,而且會傳染,可是程熙智商應該還不錯吧?據說是波士頓商學院碩士畢業,學歷還不錯啊!應該不是白痴吧?

雖然事實是這麼回事兒,琳琳還是忍不住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