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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招認:“是我阻擋不從,因致謀死。”又拷究屍身下落。孫氏說:“謀死者是我,若要討他屍身,只將我身還他,何必更究!”再經府複審,並無異樣。

次年秋讞,請決孫氏謀殺親夫事,該至秋行刑。有一大理寺左任事楊清,明如冰鑑,極有見識,看孫氏一宗案卷,忽然察到,因批曰:“敲門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內已無夫。”只此二句話,察出是艄公所謀,再發巡行官複審。時包公遍巡天下,正值在潮州府,單拘艄公張潮問道:“周義命你去催趙信,該三官人,緣何便叫‘三娘子’?你必知趙信已死了,故只叫其妻!”張潮聞此話,愕然失對。包公道:“明明是你謀死,反陷其妻。”張潮不肯認。發打三十,不認;又夾打一百,又不認,乃監起。再拘當日水手來,一到,不問便打四十。包公道:“你前年謀死趙信。張潮艄公訴說是你,今日你該償命無疑。”

水手一一供招:“因見趙信四更到船,路上無人,幫船亦不覺,是艄公張潮移船深處推落水中,復撐船近岸,解衣假睡。天將亮周義乃到。此全是張潮謀人,安得陷我?”後取出張潮與水手對質,潮無言可答。將潮償命,孫氏放回,罷朱知縣為民。

可謂獄無冤民,朝無昏吏矣。

第七十則 賊總甲

話說平涼府有一術士,在府前看相,眾人群聚圍看。時有賣緞客畢茂,袖中藏帕,包銀十餘兩,亦雜在人叢中看,被一光棍手託其銀,從袖口而出,下墜於地?茂即知之,俯首下撿,其光棍來與相爭,茂道:“此銀是我袖中墜下的,與你何干?”

光棍道:“此銀不知何人所墜,我先見要撿,你安得白認?今不如與這眾人,大家分一半有何不可?”眾人見光棍說均分,都來幫助。畢茂哪裡肯分,相扭到包公堂上去。光棍道:“小的名羅欽,在府前看術士相人,不知誰失銀一包在地,小的先撿得,他要來與我爭。”畢茂道:“小的亦在此看相人,袖中銀包墜下,遂自撿取,彼要與我分,看羅欽言談似江湖光棍,或銀被他剪綹,因致墜下,不然我兩手拱住,銀何以墜?”羅欽道:“剪綹必割破衣袖,看他衣袖破否?況我同家人進貴在此賣錫,頗有本錢,現在南街李店住,怎是光棍?”包公亦會相面,羅欽相貌不良,立令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並帳目來看,果記有賣錫帳目明白,乃不疑之。因問畢茂道:“銀既是你的,可記得多少兩數?”畢茂道:“此銀身上用的,忘記數目了。”

包公又命手下去府前混拿兩個看相人來問之,二人同指羅欽身上去道:“此人先見。”再指畢茂道:“此人先撿得。”包公道:‘羅欽先見,還口說他撿麼?”二人道:“正是。聽得羅欽說道,那裡有個什包。畢茂便先撿起來,見是銀子,因此兩下相爭。”包公道:“畢茂,你既不知銀數多少,此必他人所失,理該與羅欽均分。”遂當堂分開,各得八兩而去。

包公令門子俞基道:“你密跟此二人去,看他如何說。”俞基回報道:“畢茂回店埋怨老爺,他說被那光棍騙去。羅欽出去,那二個幹證索他分銀,跟去店中,不知後來如何。”包公又令一青年外郎任溫道:“你與俞基各去換假銀五兩,又兼好銀幾分,你路上故與羅欽看見,然後往人鬧處去,必有人來剪綹的,可拿將來,我自賞你。”任溫遂與俞基並行至南街,卻遇羅欽來。任溫故將銀包解開買櫻桃,俞基亦將銀買,道:“我還要買來請你。”二人都買過,隨將櫻桃食訖,徑往東嶽廟去看戲。俞基終是個小後生,袖中銀子不知幾時剪去,全然不知。任溫眼雖看戲,只把心放在銀上,要拿剪綹賊。少頃,身旁眾人挨擠甚緊,背後一人以手託任溫的袖,其銀包從袖口挨手而出。任溫乃知剪綹的,便伸手向後拿道:“有賊在此。”

兩旁二人益挨進,任溫轉身不得,那背後人即走了。任溫扯住兩旁二人道:“包爺命我二人在此拿賊,今賊已走脫,你二人同我去回覆。”其二人道:“你叫有賊,我正翻身要拿,奈人擠住,拿不著。今賊已走,要我去見包爺何干?”任溫道:“非有他故,只要你做個幹證,見得非我不拿,只人叢中拿不得。”

地方見是外郎、門子,遂來助他,將二人送到包公前,說知其故。

包公問二人姓名,一是張善,一是李良。包公逼:“你何故賣放此賊?今要你二人代罪。”張善道:“看戲相擠人多,誰知他被剪綹,反歸罪於我。望仁天詳察。”包公道:“看你二人姓張、姓李,名善名良,便是盜賊假姓名矣。外郎拿你,豈不的當!”各打三十,擬徒二年,令手下立押去擺站。私以帖與驛丞道:“李良、張善二犯到,可重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