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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1章 咬人的狗,不叫

天崩地裂的後果。官有企業的各種貪汙腐敗、跑冒滴漏、鋪張浪費、用人唯親,可謂是比比皆是,令人髮指。

然而,糧田完全歸私人所有,對於整個國家而言,同樣具有極大的風險。

兩害相權取其輕,李中易覺得,土地按照三七開,或是四六開,小部分官有,大部分私有,互相彌補產糧的缺口,這才是最可行的正道理!

官有的土地,可以低賦租賃給真正的無產農民去耕種,既解決了部分無業農民的就業問題,又可以獲得穩定的糧食收入,足以抵充朝廷的很大一部分開支。

另外,有了官有土地的田賦比例作為參照系,私有土地的田賦,就不可能高到哪裡去。

朱重八建立大明朝之後,採取的軍戶制度,出則為兵,入則務農,本是極好的內生迴圈體系。

然而,軍戶制度的弊端卻也異常之明顯,就是軍戶之家的人口不斷增加,而可以分配的土地數量卻日益減少。不僅如此,軍戶固有的土地,也被軍中權貴們不斷的侵奪。

李中易計劃中的官有土地,卻是永遠禁止賣給任何私人,這也就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侵吞國有土地的可能性。

說白了,部分土地官有,就是無產或是失地農民的最低生命保障線。讓窮苦的農民們在遭遇了天災之時,有幾畝薄田可種,至少有口飯吃,不至於鋌而走險的揭竿而起。

不過,此官有,非彼官有。李中易構想中的官有,其實就是皇家所有,也就是為他個人所獨有,而不是代理治權的官僚們所有。

部分土地歸皇家所有,產權明晰,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土地國有。理論上而言,也只有皇家,為了江山永固,才有永續經營的長遠打算,而不至於盤剝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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