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明朝
皇帝陛下的爽快同意,是因為這本來就是說好的。
在這個問題上荷蘭人該怎麼做,本來就是李旦已經告訴了他們的,他們的進貢只不過是來得到皇帝陛下的正式恩准而已。
萬曆又不是要做南洋救世主。
他對殖民者是歡迎的。
他不怕來的歐洲殖民者數量越多越好!
這些殖民者都是給他送銀子的,他為什麼不歡迎呢?
他不歡迎的只是歐洲殖民者到大明沿海直接貿易,因為那樣的話他就必須面對沿海商人大規模走私的問題……
海上生意必須要做。
但卻只能是南洋公司來做。
畢竟南洋公司是皇帝陛下的提款機,現在這家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權在他手中。
另外三分之一在新貴們手中。
至於當年那批湊份子的閩粵世家,現在除了極少數已經轉為新貴的外,其他基本上都已經被抄家滅門了。
所以南洋公司賺的錢,就是皇帝陛下的內庫。
這種情況下沿海走私必須得杜絕,那是搶他的銀子,各種產業的秘密也必須得保護,洩密就是搶他銀子,但這些事情想控制需要很大成本,過去朝廷就是因為沒有能力控制,所以才搞的海外貿易被沿海士紳掌控,一年輸入上千萬級別的白銀,皇帝就能撈幾萬兩。
所以最簡單的就是把交易市場直接放在遙遠的南洋。
可以說把殖民者和沿海士紳物理隔絕。
後者做供貨商就行,在大明搞工廠,搞種植園,國內貿易隨便,海外貿易交給南洋公司壟斷,而南洋公司把他們的貨運輸到爪哇,北大年,馬六甲,馬尼拉。然後再以壟斷企業應有的嘴臉賣給歐洲的商人們,甚至部分商品的價格都是皇帝陛下親自指定,翻翻已經是不可能,準確說是翻幾翻的,然後賺的銀子回來送內庫供他使用。
至於歐洲殖民者怎麼對待南洋土著,那個關皇帝陛下屁事,他們壓榨的越狠越好,畢竟壓榨出的銀子最後還是要源源不斷送進他的內庫。
這種意義上說,歐洲殖民者那是在為他打工的。
當然要准許他們居住。
租金不重要。
因為南洋公司隨便一船貨過去賺的都不止這個數。
租金一定要放低,這樣才能讓歐洲殖民者願意過來,實際上就是不交也不是不可以,但終究還是交一點,而馬尼拉的西班牙人每年也是五萬,南洋公司最多的時候一船貨就能從那裡賺三十萬西班牙比索……
再說了。
還可以時不時過去殺豬啊!
西班牙人這些年光被他以武力逼迫交罰款就交了四百萬。
南美一年提煉的白銀,百分之六十送到了大明,其中近半進了他的內庫,可以說他得到的份額比西班牙國王本人都高,後者已經給美洲下令,要求美洲減少向亞洲直接輸送的白銀。但這沒什麼用,大明都有晉商,憑什麼指望西班牙商人更有節操,而這些白銀是皇帝陛下這些年不斷擴張的支撐,話說他的海軍橫海船已經增加到了八艘。
以後還會增加。
畢竟緬甸拿下之後,廉價而充足的柚木就可以到手了。
他新造的四艘就是檜木的,這種某島神木正在不斷被砍伐,然後運出山林在笨港變成造船木料,甚至皇帝陛下還在笨港建了一座造船廠。
就這樣荷蘭殖民者搖身一變,成了得到大明皇帝授權,在大明屬國爪哇進行合法貿易的商人,並依照澳門當年的例子,得到皇帝陛下授權居住,但每年需要為此繳納五萬兩銀子的租金。
另外大明皇帝還將在那裡設立一名總督……
保護土人。
畢竟土人都很弱小無助的,萬一荷蘭人欺負他們怎麼辦?大明皇帝必須得對他們負責,所以專門派出一名總督帶著部分軍隊過去駐紮,而考慮到那裡的氣候條件,就沒必要從大明直接調兵。原本南洋公司在爪哇的總管黃鳴崗被任命為爪哇總督,那裡的大明臣民轉為皇莊民兵,然後爪哇事務歸其管理,荷蘭人做什麼首先得得到他的允許。
另外負責徵稅。
當然要徵稅。
荷蘭東印度公司一年運回去那麼多香料,這可都是大明皇帝領地上的,所以徵稅是必須的。
荷蘭東印度公司全盤接受。
他們除非把歐洲的艦隊全部開到爪哇,否則終究打不過大明海軍。
實際上就算他們把歐洲的戰艦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