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柳平說完了這個案件。
一九八三年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六。因為現在是一年中最好的季節,我國一個邊疆省南虎灘鎮林管局所屬的林業設計院紅旗溝農場的人們,從早上五、六點鐘就已經下地幹活了。但於洪傑上午九點卻仍在床上躺著。
於洪傑是南虎灘出名的一霸,小有名氣,是一個很有“份”的地痞,曾經被公安機關多次收審、拘留。但每次都是經教育後釋放,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自從今年四月份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來到紅旗溝農場。
在這裡,於洪傑的心情就一直沒有舒暢過,對現實的不滿,使他對這裡地一切都看不順眼。他多次公開表示“要幹一番事業。要幹得轟轟烈烈,不能白來人世一趟。要雁過留聲人過留名。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遺臭萬年”。
躺了一會,於洪傑決定回南虎灘鎮。於是他來到農場的地裡。和同宿舍的韓立軍、楊萬春商議了一下,就決定回克牙石改善一下伙食,好好玩一玩。在他們三個人當中。於洪傑歲數最大,十九週歲,其它兩人都是十八週歲。而且也都不是善類。
楊萬春,在剛滿十六週歲的時候,就因為犯有慣竊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剛剛釋放了不久;韓立軍,三年前因為持刀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三個人回到南虎灘後,有家不回。而是先到了杜小峰家。
杜小峰初中畢業後,就回家待業,在社會上混了一年多,他地父親怕他鬼混得出點什麼事情,便給他在當地的磚瓦廠找了個臨時工。他曾經和於洪傑在一起混過一段時間。是於洪傑的小兄弟、酒肉朋友。
楊萬春從杜小峰家出來後,找了個藉口先回家了。於洪傑跟著韓立軍到了韓家。吃過飯後韓立軍和於洪傑一塊又來到楊萬春家。楊萬春正和家人吃飯。見於、韓進來,連忙起身讓座,並張羅著拿酒。
三人從楊家出來時。就已喝得東倒西歪,搖搖晃晃。
楊萬春走到院子門口時,又返了回去,再出來時身上多了一個軍用挎包,挎包裡裝地是20個雷管和1卷近30米長的導火索。這是他在石料場偷來的。
在一個商店地門口,他們碰上了王守禮。
十六歲的王守禮早已輟學在家,在一次打架中和於洪傑相識,就經常和於洪傑在一起。
這時是下午的兩、三點鐘,天氣很熱,四大街上橫衝直撞。
下午六|一瓶白酒。
飯後,他們來到了王玉生家,把十五了出來。他們的父母都在林業設計院工作,彼此都認識,又是鄰居,所以王玉生也不問什麼就跟著出來了。
隨後他們又去磚廠找杜小峰。
在路上,他們碰上了十七歲的李亮明和張光祖。兩個人正準備到電影院看電影,沒想到碰上了於洪傑等人。他們只有過一面之交,李亮明對於洪傑並沒有什麼好感,但是又有些懼怕他,只好迎上去打了個招呼。
於洪傑張口就說,天黑了,他們要上山,為了防止發生意外,叫李亮明和張光祖護送他們,口氣十分強硬。
李、張兩人心裡雖然一百個不願意,但是由於惹不起於洪傑,只好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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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峰和一塊幹零活的包達山正在收拾東西、準備下班回家,見於洪傑等人走進來,才想起上午答應幫於洪傑上山打架地事。心裡雖然不願意,可是懾于于洪傑、韓立軍、楊萬春的淫威,又不敢說不去。於是他叫包達山和他一塊去。
剛滿十六週歲的包達山架不住眾人的勸說,就稀裡糊塗地跟著走了。
於洪傑等一行幾人於六月十六日晚上十點多鐘的時候,回到位於南虎灘西南方向地紅旗溝農場。
到了農場後,於洪傑把所有的人都領進了他和楊萬春、韓立軍所住地6號宿舍,招呼大家坐下之後,便從床下拖出一箱子魚罐頭和一塑膠卡子白酒(12斤)。然後又到走廊的另一頭,把早已睡了的李東東叫了起來,讓他過來一起喝酒。
這個農場共有二十一名場員,除了於、韓、楊和李東東外,其餘地全部是女的。剩下的就是幾名農場的職工和臨時工。
兩輪酒過後,十個人就喝掉了四斤多白酒。當王守禮、李東東、包達山、杜小峰、李亮明等人表示不喝或不能喝時,於、楊、韓三人就強迫他們喝,而且必須一口喝乾。這幾個十六七歲的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只好喝了下去。三輪一過,就有四
大約到了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半天沒有說話的韓立軍突然站起來,掏出身上常帶的一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