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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全體公民都有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義務,對於提供線索和協助抓捕的群眾。給予兩百到兩千元地獎勵。

任何人窩藏二犯或知情不報者,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兒。你說這幾年是怎麼一回事啊?你現在是在省委工作,知道的也多。如今社會上亂成了這個樣子,國家怎麼也不出來管一管呀?”馬柳平盯著放下通緝令、還在那裡沉思著的吳永成。問他:“前年,咱鄰近地嵐城就發生了有人拿炸藥包炸百貨公司的事情,好不容易抓住了那個犯罪分子,卻又被人家從看守所裡跑了出來;現在咱縣城裡到處都是那些流氓,整天價打架鬧事、調戲婦女,聽說被他們糟蹋了的也不少呢,嚇得女生娃娃們晚上連晚自習也不敢上了。你說這個社會咋成了這個樣子?恩?上一個月、也就是在五月份的時候,是咱們國家的飛機,讓那個叫卓長仁為首的六個傢伙劫持到了南朝鮮,現在坐飛機的人和那架飛機倒是回來了,可那六個罪犯為什麼南朝鮮就不交給咱國家哪?不是說有什麼國際法嗎?難道說國際法也管不了南朝鮮?我沒有坐過飛機,可聽人家不是說,坐飛機現在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坐的,得有工作證、單位地介紹信,起碼是縣處級領導才能坐呀?!飛機場有那麼多得人保護著,你說那幾個劫機犯是怎麼上了飛機的呢?你不是就坐過飛機嗎?”

別看馬柳平出去見得世面不多,可畢竟是幾年的“領導幹部”了,見識還真是與以前大不一樣了。這幾句話就都問到了點子上。

“三姐夫,你放心,國家是肯定不會讓這種狀態任其發展下去的。至於說坐飛機,嗨,那規定是規定,可那個規定是死的,也是由人來執行地。只要你有點關係,那規定也就只能貼在牆上了。機場的安全嘛,咳、咳。。。。。。”吳永成簡單地給他說了幾句,因為這個問題還實在不好說。飛機場地安檢嘛,當時等於形同虛設。因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大家誰也沒有經過什麼劫機的事件,那可是在空中呀,你誰有那麼大的膽子、即使你劫持了飛機,又想往那裡飛哪?那可不同於在地面搶一輛汽車,即使你賣不了車,拆了還能賣點廢鐵;鬧個飛機有什麼用?除非你想判國,可判國那可是死罪呀?!誰敢呢?祖宗八輩那也是要讓人們唾罵一輩子地!

吳永成自從到了省委辦公廳以後,在剛去的那幾天,除了早晨的打掃衛生例行工作以外,就是有意識的翻閱前幾年省公安廳送過來的一些公安內部簡報。這些資料都是對外的機密資料,可對於他們在省委辦公廳的工作人員來說,那就不算什麼了。你總不能對省委也保密吧?!而他們這些人也是構成省委的一部分。在一些普通人看來,他們和省委也沒什麼兩樣。

透過大量的案例通報,吳永成深深地感覺到:八十年代初。我們國家出現了“政治局面一天天好起來,治安形勢一天天壞下去”的不正常現象。黨和國家已經採取了多種方式,強調了綜合治理,也提出了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1983年529日。《人民日報》就發表了《對社會治安要實行綜合治理》地社論,指出“打擊犯罪,改造罪犯。預防犯罪,都是綜合治理的內容”。

新聞媒體也越

地開始報道治安狀況。中央電視臺曾經報道了“瀋陽人案、唐山菜刀隊”等惡性刑事案件。這些案件要放在以前,那是絕對不允許報道的呀。這些屬於揭露社會主義的陰暗面呀。

所以從輿論導向看來。儘管黨中央決定不搞運動了,但是,未雨綢繆,輿論上前。多年運動治國地模式,造就了人的政治敏感性和傳統的思維方式。吳永成知道,嚴打是肯定要發生地事,共產黨不會坐視犯罪分子將天下攪得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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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他在公安簡報上看到前幾年發生的幾起惡性案件,簡直令人忍無可忍。

一起是發生在上海市的“控江路事件”。1979年9月9日下午時左右。在上海市控江路江浦路口,值勤地交通民警制止一青年搶奪一農民出售的螃蟹時,下去以後就把他抓到崗亭裡,對那個小流氓就開始錄口供。這時,有許多小流氓越哄越多。民警被圍在這個崗亭裡面,並且進入崗亭。他們開始毆打那位民警:警服扒下來,背心也被抓破了;因為當時沒入管,他們的膽子也就越來越大了。也引起了不少群眾的圍觀。一些流氓分子趁機興風作浪,對這位民警糾纏不休。4左右,二十名民警趕到現場維持秩序,勸說群眾疏散。但一些流氓分子不聽勸告,竟搶奪民警使用的電喇叭煽動起鬨,繼續揪打那位民警,一直到7時半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