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哪還是相當地關注的。你要是稀稀拉拉的在這種會議上拿到幾個安慰性的獎勵,地委的領導們,那是絕對不會衝著你多說二話的。對於這種獎勵的設定,他們自己心裡也明鏡似的。
會後,在地區招待所聚餐時,地委、行署的領導們挨桌敬酒,到了永明縣這一桌時,梁州地區新上任的行署專員呂國強對嶽嵐和吳永成說:“嶽嵐同志、永成同志,在你們兩個人的緊密團結和一致努力下,永明縣去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我代表行署各位領導敬你們兩個一杯,希望在今年的工作中,更上一層樓。我和任力書記對你們這個班子可是抱有很大希望的吆!”
……
地委的工作會議結束以後,各縣也就相應地召開了各自的三級幹部會議,程式嘛,基本上也是大同小異,也就是多了一項傳達地委工作會議的精神而已。
在永明縣的這個會議上,按照吳永成的提議,增加了一項會議表彰內容,那就是對去年各鄉鎮興辦鄉鎮企業好的領導,給予一千元的現金獎勵,並且著重指出這一千元部準平均分配,就是直接獎勵給各鄉鎮的書記、鄉鎮長的。
當時上至中央、省部級一級的單位,下至各地區、縣、鄉鎮,各種名目繁多的表彰獎勵,無非也就是一張獎狀外加一份獎品,獎品的種類五花八門,小到鋼筆、筆記本、保溫杯,大至被面、床單、腳踏車、縫機等物品,還沒有那個單位敢用現金來直接獎勵的。
總而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