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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有介紹具體發生在哪家酒店,我於是就補充問了一句。

“好像是叫雲…什麼山莊,哦,是雲夢山莊”,聽到這話,我猛的一驚,“雲夢山莊?!!就是郊區的那個雲夢山莊?具體發生在哪一天”。

“是的,那個服務員是12月29日被殺的”,這個任建材到是記得很清。

我算了算,12月29日,靠,正好是我和劉小麗一起在酒店的那一夜,怎麼這麼巧的事情?!我心頭不由得產生一股涼意,並且有一種迫切想知道真相的感覺,好像這件事和自己有什麼關聯一樣。

“好,我同意做你兒子的代理人,一會我就給你辦手續”,我爽快的答應了。

任建材和老秦一下都愣了,沒有想到我情緒轉變得這麼快。

辦完任建材的代理手續,我決定先去公安局看看情況。這個案子具體是由市刑警大隊負責的,我的一個高中同學許小飛在裡面工作,找到他幫我引見了一下具體辦案人員,這年頭辦事情沒有熟人基本行不通。我向辦案人員瞭解了一下大致情況。

被害人名叫劉箏,是雲夢山莊的服務員,剛滿20歲,在這裡工作僅半年。根據公安局命案現場偵緝和屍體檢驗報告,劉箏被害時間發生在12月29日晚上8:30左右,案發現場是酒店的一間2012客房。怎麼可能?!竟然就在我和劉小麗那間客房的對門!命運的安排實在太巧合了。

劉箏是被人性侵犯後,用手掐著脖子窒息而死。犯罪嫌疑人現場留下了最重要的幾樣物證,也是本案的關鍵所在,犯罪嫌疑人留在被害人下身的精液,和一個可能是由於拉扯過程中掉下的白色鈕釦,經鑑定,該鈕釦為酒店服務員襯衣工作服上的,並且不屬於被害人,因此基本可以斷定為犯罪嫌疑人身上掉下的。另外,透過技術手段發現房間留下了幾個很清晰的腳印。

刑偵人員將目標鎖定在了酒店內部,第三天客房部經理報告客房部的任小明稱自己上衣掉了一個紐扣,要求服務部幫忙補縫。公安局立即將任小明控制起來,經過DNA鑑定,被害人身上所留精液為任小明的,並且紐扣也屬其上衣的。腳印透過技術比對,也正是任小明當天晚上所穿皮鞋。

任小明卻完全否認自己*殺人,聲稱在案發第二天他的上衣缺了一個紐扣,但不知道怎麼掉的,那幾天忘記了補縫,今天突然想起來才向客房部申請補縫紐扣。對於精液、腳印一事,他更是不知道怎麼回事,回答中也含糊其詞,不能解釋清楚。他聲稱當天晚上自己不當班,一直在自己宿舍睡覺,但是沒有其他證人。 。 想看書來

(十六)會見犯罪嫌疑人

第二天,我趕到看守所會見任小明。任小明看起來只有20來歲的樣子,清清秀秀,很難把他和一個*殺人犯聯絡起來。

我向他出示了代理手續,說明我是他的代理律師。他似乎看到了救星,情緒立刻變得激動起來。 “陳律師,你一定要相信我,一定要救救我,我沒有殺人”,滿臉的絕望和恐懼將原本清秀的臉給扭曲了。

“你別激動,如果真不是你殺的人,你就沒有什麼好擔心的,相信我。但是你也必須認真回答我幾個問題。你憑什麼說你沒有殺人?公安局的那些證據都直接顯示是你做的案,你怎麼解釋?”

“陳律師,那些東西不是我的,我沒有去*和殺人,你一定要相信我”。

很多人強調自己清白時總是說讓別人相信他,任何事情都是講究證據的。“你不要老是說讓別人相信你,你自己要拿出讓別人相信的理由,否則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他們怎麼會檢測出劉箏身上的那些東西是我的,我要是*她了我怎麼會不知道?!!”TMD,難道不是你故意殺人而是你夢遊殺人了,做過後卻不知道?!

“你有無夢遊的經歷?”不管怎樣還是要核實一下。

“夢遊?沒有,我從來沒有夢遊的習慣,周圍的人也從來沒有說過我晚上夢遊過。”

“那就奇怪了”,我現在也暈了,“你那天晚上就是一直睡覺,沒有幹其他的事情嗎?”

任小明看了我一眼,嘴巴頓了一下,“是的,我…我一直是在睡覺”。

我迅速抓住從他眼裡閃過的一絲慌亂,這小子肯定還有什麼瞞著。“你是不是還想把有些事情留著吃了槍子以後再說?”

任小明聽後一哆嗦,“陳律師,我…我,我也不…不知道怎麼說,但是殺人案確實與我無關。我把所有的事情都說了能對我有幫助嗎?”

“你不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