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員執法不公正、不公平,就會使百姓失去對國家的信任,產生不滿情緒,可能增長邪念。我國古代不乏崇尚原則、執法如山、剛正不阿的執法官員,例如包公、宋慈等,他們因為敢於堅持原則、斷案如神而名垂青史,受人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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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壓百邪,少見必多怪(2)
西漢時期,也有一位執法嚴明的官員張釋之,他曾因為依法量刑而差點兒得罪了皇帝。
有一次,漢文帝外出,當路過一座橋時,突然有一個人從橋下跑了出來,驚嚇了拉車的馬。車伕費了很大的勁才制住馬,保住了文帝的安全。侍衛立即抓住此人,交給廷尉張釋之審訊。
張釋之問那人是怎麼回事,那人回答說:“我是個鄉下人,從這裡經過,聽說皇上駕車而來,立即藏到橋下。時間長了,以為皇上已經過去了。不料出來時,嚇著了皇上的車馬。”
情況弄清楚後,張釋之判決這個人沒有迴避,衝撞了皇上的車駕,應該處以罰金。文帝惱火地說:“這個人把朕的馬嚇驚了,如果不是馬性情溫和,車伕技術嫻熟,不是早就把朕摔壞了嗎?”
雖然文帝這麼說,張釋之卻不以為然,只是罰了那人一定的錢,就把那個人放了。然後,張釋之又對文帝說:“法律不屬於皇上私有,而是和天下百姓共有的東西。依照法律就應該這樣量刑,如果處理過重,那麼天下人就不會再相信朝廷法律。廷尉是天下最公平的地方,對天下人使用一個法律標準。如果量刑輕重可以隨意,那麼百姓將根據什麼行事呢?希望皇上考慮。”
文帝想了許久,這才說:“愛卿說得對,多虧你敢於堅持原則,才避免讓朕犯大錯。”
不畏權勢,嚴格執法
在漢朝還有一個不畏權勢的“硬脖子縣令”,留下了千古美名——他就是洛陽縣令董宣。董宣當洛陽縣令時,漢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一個家奴在大白天公然殺了一個人。這家奴殺人後就躲藏在公主家中不出來,執法官吏也不敢進公主家中抓人。
後來公主要出門,讓這個家奴陪同乘車。董宣探聽到這一訊息,就帶人在夏門亭等候。公主的車剛到,董宣就叫車停下,上前一把抓住馬韁繩。他一手用刀畫地,毫不留情地大聲數落公主家奴的過失,並高聲怒喝,命令那家奴下車,接著殺死了家奴。
湖陽公主氣得立即轉車回宮告訴了光武帝。光武帝頓時大怒,馬上派人把董宣找來,打算用刑杖打死董宣。董宣磕頭說:“臣請求說句話再死。”
光武帝說:“你死到臨頭,還打算說什麼?”
董宣說;“陛下聖明高德,復興漢室,卻放任家奴殺人,這還怎麼治理天下呢?臣也不用等著陛下打死,請讓臣自殺好了!”
說完,董宣就朝宮殿的大柱子一頭撞去,滿頭滿臉都是血。光武帝趕緊叫人拉住了董宣。這時,光武帝不再想殺董宣了,但又命令他過來給公主磕頭謝罪。董宣認為自己無罪,所以拒不服從。光武帝就叫人使勁揪住董宣,將董宣的腦袋往地下摁,董宣卻雙手撐地,犟著脖子,始終不肯低頭。
湖陽公主見狀十分惱怒。光武帝卻笑了,對董宣說:“沒你的事了,真是一個硬脖子縣令,出去吧!”事後,光武帝還賞了董宣30萬錢,董宣將這些錢都分給了手下官吏。
從此,董宣得了個“硬脖子縣令”的綽號,他也更加堅持原則,大膽打擊那些依仗權勢橫行鄉里的不法之徒,那些人沒有不怕他的。洛陽也由此風清氣正,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一身正氣,豐碑長存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的事蹟震撼了千千萬萬華夏兒女,她身上集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儒家文化主張“農工與商賈,皆宜敦五倫”,強調各個崗位、各種角色都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任長霞作為一名公安局長,以她光彩的人生,堅持了原則、履行了職責、實踐了倫理,她響亮地提出“命案必破,黑幫必打”,為百姓保了平安,在人民心中樹立了一座豐碑。
“朗朗乾坤豈讓歹徒橫行,嵩嶽大地不容小丑作怪。”這是任長霞勇於戰勝一切邪惡勢力的堅強決心的真實寫照,反映出一名公安局長的浩然正氣。任長霞對犯罪分子疾惡如仇,致力踐行“平安必保、命案必破”的誓言。在任登封市公安局長的三年間,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400餘起,打掉涉黑涉惡團伙20餘個,經受住了血與火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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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壓百邪,少見必多怪(3)
作為一名公安戰線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