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採用十分嚴酷的刑罰。周穆王的時候,制訂了三千條刑法,犯法的人受的刑罰有五種,叫做“五刑”。像額上刺字、割鼻、砍腳等等。但是,刑罰再嚴,也阻止不了人民的反抗。
到了西周第十個王周厲王即位後,對人民的壓迫更重了。周厲王寵信一個名叫榮夷公的大臣,實行“專利”,他們霸佔了一切湖泊、河流,不準人民利用這些天然資源謀生;他們還勒索財物,虐待人民。
那時候,住在野外的農夫叫“野人”,住在都城裡的平民叫“國人”。周都鎬京的國人不滿厲王的暴虐措施,怨聲載道。
大臣召公虎聽到國人的議論越來越多,進宮告訴厲王說:“百姓忍受不了啦,大王如果不趁早改變做法,出了亂子就不好收拾了。”
厲王滿不在乎地說:“你不用急,我自有辦法對付。”
於是,他下了一道命令,禁止國人批評朝政,還從衛國找來一個巫師,要他專門刺探批評朝政的人,說:如果發現有人在背後誹謗我,你就立即報告。”
衛巫為了討好厲王,派了一批人到處察聽。那批人還敲詐勒索,誰不服他們,他們就隨便誣告。
厲王聽信了衛巫的報告,殺了不少國人。在這樣的壓力下,國人真的不敢在公開場合裡議論了。人們在路上碰到熟人,也不敢交談招呼,只交換了一個眼色,就匆匆地走開。
厲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