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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部分

以她早就想來西安看看。

得知金牛近期沒有什麼賽事,金珠讓金楊把金牛和金玉帶了過來。籤售結束後他們四個在西安城裡城外轉了一個星期,每次在街上或者景區看到有什麼好玩的小玩具金珠會掏錢買下來送給金玉,因為金楊和金牛早就過了玩玩具的年齡。

或許是這些小東西打動了金玉。也或許是在外遊玩的樂趣讓金玉恢復了小孩子的天性,總之,她的臉上漸漸有了笑容,膽子也越來越大了。敢開口跟金珠說話了。也敢開口提一些簡單的小要求了,最重要的一點是她學會了簡單的普通話對話。

從西安回到家,金珠結束了自己第一本書的所有籤售活動,安心在家寫稿也安心教那四位繡孃的繡技,那兩位熟手已經開始繡小幅的掛件了,而那兩位生手也開始做荷包了。

暑假結束的時候,金珠接到了白律師的電話,說他已經找到了孫小燕。孫小燕目前依舊在東莞打工,可她既不肯把金玉帶過去也不肯出一點撫養費。只強調說她把金玉留給了孩子的奶奶,每年也有土地的租金兩千塊錢,夠金玉一年在農村生活的費用,所以金玉頂多就算是留守兒童,不算是遺棄,老家這邊像這樣的留守兒童有千千萬萬,如果這叫遺棄,現在這些人豈不都得吃官司?

至於金珠把金玉帶去了帝都念書,這是金珠自己的個人行為,不是她孫小燕的請求,所以這花銷自然也不能問她孫小燕要。

這個結果在金珠的意料之中,也在白律師的意料之中,這也是白律師不贊成金珠起訴孫小燕的緣故,因為這個官司金珠的贏面幾乎是為零。

不過金珠倒是也沒白折騰,白律師這一趟東莞之行確定了另一件事,那就是金燁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不是楊大山的兒子,因為白律師發現了孫小燕的住處有一個男人出入,而且那個男人還會抱著金燁玩耍,看神情應該是父子。

經過白律師的調查,那個男的就是孫小燕的前男友,也是孫小燕上一個兒子的生父,目前仍在一家臺資企業做主管,未離婚,而孫小燕並沒有跟這個男的在同一家企業做工,她去了另外的一個鎮裡打工。

所以白律師的意思是如果金珠非要出一口氣,可以向孫小燕提出驗金燁的dna,如果dna的結果顯示金燁不是楊大山的兒子,那麼金珠便可以向法院起訴孫小燕婚內出軌,金燁的撫養費就不應該由楊大山承擔,這部分的費用可以追繳回來重新分配。

金珠把這件事委託給了白律師去處理,並提前支付了一筆律師費,別的暫時她就不過問了。

放下了這件事,金珠開始給金玉聯絡學校,透過兩天的奔跑,金珠總算搞明白了外地戶籍的小孩在帝都念書需要的手續有多繁雜,什麼居住證、暫住證、房產證、父母在帝都的就業證、戶籍地沒有監護人的證明等等,別的都好說,可這父母的就業證怎麼開?楊大山倒是沒說的,父亡,可孫小燕在啊,她是金玉的監護人,她在東莞打工,這證明怎麼開?

跑了四五天,跑了五六個學校都不願意接收金玉,眼瞅著別人都開學了,最後還是金珠硬著頭皮去找了帝都大學附小的校長,把自家的情形做了一個說明,可巧附小的校長認出了金珠,是金珠的書迷,同意給金玉一個借讀的機會,條件是交十萬塊的借讀費。

雖說過程有點曲折,可結局還是不錯的,因為帝都大學附小也算是名校了,而這十萬塊的借讀費也是金珠計劃之中的,很多人擠破了腦袋想交還進不去呢。

交完錢,把金玉送進了學校,金珠把繳費的發票留了下來。她不希望將來有和金玉翻臉的這一天,但是她不能不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金玉入學後,緊接著金楊也開學了。隨著金楊的開學,

誰接送金玉上下學又成了一個難題。

因為金楊剛進大學,想體驗一下集體生活,決定了住校;金柳自己上下學都是劉晟接送,再說她早上要吊嗓子,走得早,晚上要去老師那學聲樂。回得晚,也沒法捎帶金玉;金牛雖說可以自己上下學了,可他的學校跟金玉不在一個方向上。放學的時間也不在一個點,所以這個任務只能落在金珠身上了。

於是,每天早上七點金珠便帶著金玉從家裡出發坐幾站地鐵,送金玉進了學校之後她再倒地鐵回學校上課。下午放學也是如此。要是沒課的話金珠會在圖書館看會書或者是回宿舍寫會稿,到點了再去接金玉。

一路上,金珠會問她在學校學了些什麼,和老師以及同學相處得如何,有沒有人欺負她等等,金玉一開始還有點拘謹,不怎麼敢說話,三四天之後見金珠天天來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