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雖然羨慕別人的父母,卻從沒有想過是自己父母的感情有問題。
後來大了,自己也有了喜歡的女孩子,加之又跟哥哥和好了,李睿釗也就多少知道了些父親以前的事情,再加上這次黎想的出現,媽媽表現得這麼決絕,李睿釗忽然就理解了媽媽。
媽媽並不是因為黎想鬧離婚,媽媽是因為過夠了這種這種愛而不得的生活,如今幡然徹悟了,才會想著放手吧?
從媽媽的遭遇李睿釗想到了自己,媽媽這麼多年的隱忍和付出都得不到爸爸的真心,那麼他自己呢?他自己這些年的付出又得到了什麼?
也難怪媽媽一直不喜歡康馨,原來不是因為康馨不夠好,而是因為媽媽預見了他的結局,就算將來勉強跟康馨在一起了,他也是會和媽媽一樣過著那種求而不得的日子。
到時,時光是不是也會磨滅他們之間所有的美好,就像現在的爸爸和媽媽,彼此之間剩下的只有怨恨?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份感情還有堅持下去的必要嗎?
李睿釗想到康馨時,袁媛也想到了她,看到兒子臉上一閃而過的迷茫,袁媛嘆了口氣,“也說不上多後悔,誰叫自己當年太年輕太痴迷了呢。”
“年輕,痴迷?”李睿釗表示了不解。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他媽媽生他的時候已經三十歲了,算得上是老姑娘了,三十歲的老姑娘算年輕嗎?
袁媛見兒子不懂,想著兒子和康馨還有李睿鍾三人之間的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她是萬分不希望自己的兒子也走她的老路,這種求而不得的滋味太難受了,所以她破天荒地開口跟兒子講起了自己年輕時的經歷,或許兒子可以從她的失敗中吸取點教訓,
當然,最重要的是今晚的她也累了,疲倦了,想找一個人說說心裡話,而眼前的兒子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原來,當年的李一方帶著歐陽婉清從法國回來後,李一方的媽媽並沒有看上歐陽婉清,自己兒子非要搞藝術就夠了,再攤上一個搞藝術的兒媳婦,這個家還能起來嗎?
再說了,歐陽婉清的身世也令李一方的母親不喜,她沒有父親,從小跟媽媽相依為命,媽媽是一位越劇演員,在歐陽婉清十歲那年嫁給了一位香港富商,歐陽婉清就是在那位富商的支援下去法國留學的。
這種亂七八糟的社會關係怎麼會令李母滿意呢?要知道那個時候國內剛改革開放沒多久,大多數人的觀念還沒有轉變過來,尤其是像李家這樣的紅色家族,找物件自然是要找根正苗紅的。
於是,為了拆散這兩人,李母在這些紅色家族裡挑了不少適齡的女孩子,其中就有一個袁媛。
彼時袁媛才剛二十歲,因為父母的關係,也因為那場運動,她十五歲便進了部隊,可巧分在了李在水的手下做了一名通訊兵。
情竇初開的季節袁媛心動的物件其實不是李一方,而是李在水,可惜由於雙方年齡相差太大,她還沒有長大的時候李在水已經開始談婚論嫁了,她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傾慕的人和別人組建了家庭。
這段少女時期的心事袁媛誰也沒有說,幾年後,就在袁媛打算忘記這段暗戀開始新的生活時,李一方帶著歐陽清婉回國了。
當媽媽把介紹人送來的照片放到她面前時,看著照片上那張有幾分相似的臉,年少時的悸動再次浮現在心頭,鬼使神差的袁媛答應了媽媽的要求,同意了去相親。
可誰知她滿懷希冀地站在頤和園的門口等了兩個小時後,姍姍來遲的李一方牽著一位打扮得十分洋氣的女孩子走到了她的面前,李一方看著面前一身軍裝的女子,連臉都沒有好好看一眼便說了一句“你回去吧,我已經有了要結婚的物件,除了清婉,我這輩子我不會娶任何別的女人。”
袁媛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滿心的期待換來的卻是這樣的羞辱,當即恨恨地瞪了李一方和歐陽清婉一眼,轉身離去了。
可不可否認的是,這一眼,讓袁媛動心了,也讓袁媛自卑了。
只是彼時的袁媛還不清楚這一眼對自己意味著什麼,當時的她只是單純地以為自己是對李一方和袁媛兩人的穿著打扮心生羨慕了。
常年在部隊生活的袁媛哪裡見過打扮得這麼時尚的俊男靚女,儘管時隔三十年了,袁媛依舊清晰地記得當時的李一方穿的是一件白色亞麻長袖襯衣配一條天藍色的牛仔褲,說不出的陽光帥氣,而歐陽清婉則是一條白色的帶荷葉邊和蓬蓬紗的長袖連衣裙,裙子的樣式袁媛只在部隊的內部電影裡見過外國的女子穿過。
這樣的一雙璧人手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