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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燕默算了一下,如果加上他們搬家需要的傢俱和家電,這一番折騰就花去了四十多萬。

而這兩人在外面打了十年的工,手裡的錢超不過七十萬。這一下就去掉了一半多,這一家子以後怎麼生活?

要知道楊大力可是有三個孩子要養,老大金杏快小學畢業了。

“那他們去城裡之後打算做什麼呢?”這個才是孫小燕想知道的。

“喲。你們還不知道吧?好像月梅跟金珠合夥在做什麼服裝生意,金珠負責裁剪,一套衣服抽二三百呢,月梅自己找人縫製。跟她妹妹一起合夥賣。還賣到外縣去呢。對了,她妹妹本來就在縣城開服裝店。”

林月梅的妹妹開服裝店楊小紅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是周水仙從楊大力和林月梅兩人處偷聽來的。

“金珠會做衣服?”孫小燕表示了懷疑。

說金珠會做小孩子的裙子,這個她信,因為那簡單,可是說金珠做裙子去賣,且還是拿到縣城去賣,這個她就不太相信了。

怎麼可能呢?一個從沒有學過設計的鄉下小姑娘居然會裁剪衣服?而且還是城裡人穿的衣服?

可是聯想到金珠的行事。孫小燕又不得不信,這個丫頭根本就不像是一個正常的孩子。二年前她就沒在她面前討到過好,二年過去了,孫小燕覺得金珠更難相處了。

“她媽媽就是做衣服的。”楊大山在一旁解釋了一句。

男人的心到底還是粗一些,李小蓮走的時候金珠才八歲,八歲的孩子會做什麼?這裁縫又不能遺傳。

“金珠幾個穿的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每年夏天還做小女娃的裙子去賣呢。大哥,你們就沒點別的什麼想法?”楊小紅對那個問題不關心。

她已經不止一次見過金珠穿的衣服,對金珠的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