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視點:召回、三包將扼水貨車咽喉
本月頒佈的汽車召回制度和即將實施的三包規定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水貨車的發展。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明確指出:汽車產品的製造商(進口商)對其生產(進口)的缺陷汽車產品依本規定履行召回義務,並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輸費;進口商視同為汽車產品製造商。這明確了存在缺陷的水貨車的召回責任劃歸進口商承擔。
召回分為製造商主動召回和主管部門指令召回兩種方式。如果發生製造商主動召回,水貨車進口商雖不用承擔連帶召回義務,但仍將不可避免地面臨來自車主的巨大壓力;而一旦某車型被認定存在設計缺陷而進入主管部門指令召回程式,被召回車型的水貨車的進口商必須選擇修理、更換、收回,而製造商並沒有義務對水貨車進口商提供任何技術或資金支援。水貨車進口商經營風險陡然增加。
而國家質檢總局正在制定中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於“水貨”車進口商來說更不啻於是晴天霹靂。根據草案規定,在三包有效期,“水貨”車進口商將獨立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等責任;而一旦水貨車進口商無力對故障車輛進行維修或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就將直接面臨全款退車的命運。
由於“水貨”車故障率遠遠高於正規渠道進口車輛,且“水貨”車進口商往往並不具備故障檢測排除的技術能力,“全款退車”的夢魘將迫使一些非品牌代理進口商退出進口車市場。
本報記者張齊
細觀水貨車水貨車:“非典型性”假冒偽劣
水貨車有質量隱患,維修保養不方便
水貨車和正規車存在諸多差別。
渠道造成質量隱患